“內外有別”可理解
最近,豆漿機違規使用工業潤滑油的事件被炒得沸沸揚揚。其中,爆料人稱觀點表示:豆漿機內外銷有差別,外銷一定用的是符合標準的食品級潤滑油。這一觀點又引起了人們對我國食品“內外有別”的關注。
根據公開報道,多年以來我國食品出口合格率均保持在99.8%以上,內銷食品合格率在90%以上,雖然差距只有九個百分點,卻暴露出食品安全標準“內外有別”的尷尬,催生了“一流產品出口、二流產品內銷”的怪狀。豆漿機內外有別的觀點似乎再一次例證了這一怪狀的存在。那么,為什么會有這種怪狀存在呢?難道真的如一些人所說的我們“自己人瞧不起自己人”,“自己人禍害自己人”。筆者認為這觀點只能當著是一些氣憤的人們氣憤時的言語,不能作為我國食品“內外有別”的原因。
關于,我國食品的“內外有別”的原因,已經被業內外很多人士做過分析。總結他們的觀點,筆者認為造成我國食品“內外有別”的原因主要在3個方面:標準、監管和企業道德。
內外標準不一 檢測技術落后
標準作為衡定食品產品合格與否的關鍵,受到各國有關部門的重視。根據各國及地區實際情況的不同,各國的標準自然有所不同。例如:在歐洲出售的雀巢等知名品牌嬰幼兒食品里可能含有大量有毒元素如砷、鉛、鎘,其中最大檢出值分別為33ug/kg、13ug/kg、11ug/kg。該研究報告發出可能致嬰兒中毒的警告。但是在我國這卻是符合國家標準的(據我國在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安全標準相關規定,砷和鉛的限量指標分別為200ug/kg,鉛為200ug/kg,鎘則沒有相關標準)。
再例如:前段時間有關我國奶業標準之爭——業內專家對我國現行奶業標準的相關數值限額高于國際標準是否合理進行了激烈的爭論。這也體現了我國標準與國外標準的不統一。有人認為這是“相對滯后”,但是筆者認為,既然國家能將此作為我國的相關標準時具有其一定根據的,是否滯后還需要更深一步的科學驗證。
談到“科學驗證”,不得不說我國檢測技術的落后也是造成“內外有別”的因素之一。例如近期地溝油檢測手段的缺失以至于地溝油有10項檢測有8項合格。這便是我國檢測技術落后的表現,更是我國食品“內衛有別”的因素體現。
監管不力 犯罪成本低
我國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監管的失職是最被詬病的環節。由于相關標準的缺失,包括監管人員素質的“參差不齊”再加上我國食品企業多而亂的客觀情況,導致了我國監管的“松懈”和“力不從心”。這不但成為導致我國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重要原因之一。相對國外較為完善和嚴格的監管體系而已,我國監管的不力也是導致我國食品“內外有別”的重要原因之一。
此外,監管還存在著處罰力度不足的情況。雖然我國《食品安全法》規定,人們在遭受食品安全危害時能獲得十倍于產品價格的賠償。但是,這種看似嚴厲的懲罰制度對于涉事企業而已也是微不足道的。這就造成了食品安全犯罪成本低的現象,也導致很多食品企業或者個人愿意為暴利去“鋌而走險”,導致了食品“內外有別”怪狀形成。
企業道德成為食品安全及“內外有別”的重要原因
一直以來有一個觀點認為:食品企業企業道德是把關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更是根本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