饑荒年修縣衙被上級嚴厲處罰
中國是個自然災害頻繁的國度。災荒之慘狀,具見于各種官書野史。
有史以來哪一次災荒最為嚴重?當推晚清華北大旱災。其時間跨度長,從光緒二年底(公元1876年)至光緒四年(公元1878年),受災面積大,直隸(今北京、河北、天津一帶)、山東、山西、河南、陜西五省均在其中,死亡人數據估計更高達千萬,五省又以山西受災最為慘痛。
李提摩太在回憶錄中稱贊由做過將軍的曾國荃來當災區的巡撫是一種“幸運”,“當發現一位政府官員侵吞救濟金,中飽私囊時,他下令立即處決。這種果敢的行動震懾了其他官員,緣此他使政府官員免于腐敗,也使鄉村不至于失序。” 留意于整頓吏治和穩定秩序,這的確是賑災之要著,如果吏治不清明,秩序不穩定,即使花費甚巨,賑災的效果也會微乎其微。
光緒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曾國荃向清廷上了《特參州縣疏》,所參的地方官吏,一個是吉州知州段鼎耀,其人“于省局撥解賑銀膽敢扣留不發,實屬玩視民瘼,忍心害理”。另一個是代理榮河縣知縣王性存,“借罰捐賑為名,借端侵漁”,還有“試用縣丞郭學海,委解糧石,假公濟私,任意遲延,亦屬任性妄為”,曾國荃“請旨一并革職,歸案審訊,按律定擬,以重賑務而儆官邪。”
最有意味的是,兩個知縣僅因在災中修理知縣衙門,也受到了曾國荃的嚴厲處分。“稷山縣知縣王懋庚,到任數月,并未稟請批示,私派捐輸,修理衙署”,所謂“私派捐輸”就是在民間攤派,曾國荃認為這是不可容忍的,他斥責說:“該縣衙署即使破爛,尚有考院(童子試場)可以暫借棲居,即欲修理,亦應候至年豐稟請,設法籌款,不應勒派捐輸興修。似此膽大妄為,荒謬已極。” 和順縣一位姓夏的知縣“修理衙署”,“復匿災而不報,征收錢糧”,在曾的眼中,這是“括萬民之脂膏,供一己之宴安,任聽民間賣兒鬻女,盡填貪吏之欲壑。”夏知縣被摘去頂戴,“以觀后效”,王知縣則更遭到了革職查辦的懲處。除了“紀律處分”,有些貪黷官吏還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山西陽曲縣的倉書李林儒-----一個管理放賑的小吏在承辦粥廠放賑中,侵盜米糧五十石,被曾國荃下令就地正法。
這些在大災之中“玩視民瘼”、“忍心害理”甚至舞弊自肥的官吏,的確彰顯了晚清吏治的一些漏洞。但腐敗官吏的比重有多大?對政府賑災帶來了什么樣的影響?如果考慮到災區輻員的遼闊,賑災中調動財物的數額之巨,對上述問題當有一個實事求是的估價。據曾國荃在災后向朝廷報告:“自去年籌賑以來,州縣如有不實心竭力者,臣等查明無不立予參撤。其中亦有盡心愛民、勤勞卓著之員,理宜量予體恤,酌發應支之款,以鼓其氣。……近日州縣等官多有饔飧莫繼者,且有得力之員因辦賑焦勞過甚,遂至一病不起無以為驗者。”
朱其昂,李鴻章辦洋務企業的干將,“為晉省籌賑籌糧、捐資濟眾,最為出力”,竟因災中染上“時疫”于光緒四年五月歿于天津;
張樹炎,原為甘肅道員,山西大災后經曾國荃奏調來晉,旋往河南周家口采辦糧食,“沖風冒雪,晝則盡力奔馳,夜則襆被兀坐,設局辦理轉運,不辭勞瘁。嚴冬寒氣逼人,冰霜滿路,該道往返于泥淖之中,痛念饑民嗷嗷待哺,殫心設法多為拯救。乃以焦勞過度,遂致心火沖肝,郁為消渴之癥。……計三月以前,于萬難周轉之間,猶能運糧一萬余石力濟災區,自是心力交瘁,病益不支。……四月初九日扶病歸里,該道即于初十日身故。”
知州陳世綸、知縣劉祥翰,“均克盡心民事,卓著循聲,乃因辦理賑務憂慮過度,積勞病故。……今年疫氣流行,該員等不避艱難,馳逐郊關,因而染病,臥床不起。”
……
曾國荃統計,災情發生以來,“自初至今,計候補及在任正佐各員物故者,已近八十員。”官吏亡故如此之多,除了積勞成疾的因素,災后疫情漫延勢必也加劇了賑災的風險。
曾國荃的奏報有無虛飾成份?基本事實諒無問題。傳統社會,士人清議的力量實非今人能夠想象,而且幾乎每個地方都有人在京城做官,如果奏報不實,被京官參上一本,后果嚴重。曾國荃查辦的部分貪瀆案件,就是起因于京官的彈劾。
天降奇災考驗著宛如夕陽西沉的帝國。作為一個前現代政府,清廷可以說竭盡了所能,很容易被今人詬病的官僚貪腐無能的病灶也并未大面積地惡性發作。究其實,緊接“同治中興”時代,元老重臣均在,朝野風氣未壞,中央政府的威嚴尚存,法紀和儒家道德并未遭到普遍蔑視,這些都是山西賑災取得一定成效的根本原因。在此之后,一個看上去早已搖搖欲墜的帝國居然還能支撐三十余年,從山西大災中也能窺出端倪。
當然,終究是前現代的政府,前現代的官員,他們的思維終究無法突破過渡時代的一些顯著特征。李提摩太離開山西時,向曾國荃提出了包括向糧價低的地方大規模移民、修筑鐵路等建議。根據曾的指示,一群官員通過討論給予了回復,“修筑鐵路過于超前,并且必須引進大量外國人,這會導致無窮無盡的麻煩,因此,從對山西是否最有利的角度看,最好不要修筑鐵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