糧食在“存”入“糧食銀行”后是什么“身份”?
【中國糖酒網糧食資訊】在目前一些地方的實踐中,名義上農民是將商品糧和口糧一樣存入糧食銀行,但不能再
【中國糖酒網糧食資訊】在目前一些地方的實踐中,名義上農民是將商品糧和口糧一樣“存”入“糧食銀行”,但不能再以糧食的方式取出,而必須取現。不僅如此,這些糧食在“存”入“糧食銀行”之后到底是什么“身份”,在實踐中也還沒有得到明晰。
《財經》記者在太倉采訪時還發現,除了涉及商品糧業務的經營風險之外,因為“糧食銀行”的“地方自發試驗”身份,未來發展過程中待解的難題并不少見。
比如,相關人士對給予售糧農民的利息補貼來源說法不一。一種說法是這些利息錢需要糧食購銷企業通過合理經營掙出來給農民。但也有一位當地高層人士表示,現在這筆錢本身并不多,可以像地方政府承擔地方儲備糧的利息一樣,由地方財政一起給支付了。
太倉市副市長王永林對太倉“糧食銀行”的實踐抱有很大的期望,不過他擔憂將來的稅收問題。
“現在我們是把經營商品糧結余的錢當做‘入股分紅’,不繳稅。雖然名義上是政府承擔利息款讓市糧食購銷公司來收儲糧食并且經營,而且目的是讓農民獲得更大的收益。但是從規范的角度來說,這樣做是不行的。”王永林說。
對于“糧食銀行”這個稍顯敏感的名稱,太倉目前也并沒有使其合法化的手段。它目前只是一項業務,算不得公司,也不能進行工商登記。
2010年底中國糧食經濟學會在當地舉行有關的研討會時,與會者們達成了一項共識:現在想要向發改委、銀監會等相關機構那里爭取一個名字,時機還非常不成熟。“只有當各地的試驗遍地開花之后,或許國家會給一個相關的名稱。”與會的一位人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