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立法時機需要哪些條件?
立法并非是隨便的事情,只有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以法律的方式保障人民大眾的權利。對一個產業進行立法,需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是這個產業是否已經到了一定規模;第二是這個產業是否到了一個相對穩定而成熟的拐點。據悉,2013年第一季度,中國食品工業總體運行保持健康良好態勢,預計今年食品工業總產值將超過10萬億元人民幣。而酒水產值大概占到食品工業總值的15%左右。這是一個不小的數值。但具體到葡萄酒,2011年,國產葡萄酒行業收入在342億元左右,無論從占整個食品或酒水行業的百分比來看,還是相比白酒行業近4000億元的規模,國產葡萄酒的規模并不算大。但是,中國葡萄酒消費的持續攀升使得這個產業一直被國外追捧。
這個拐點意味著:我們一方面還在探索,另一方面以前走過的路需要總結、沉淀使之穩定下來。立法的目的是增加商業的穩定性、可預見性。對于保護現有的品牌及扶持將來的潛力品牌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對于消費者也是一種重要的文章來源華夏酒報引導和保護。但是,立法是有成本的,法律的制定執行,政府規制需要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所以,只有行業形成規模效應,才有可能用法律法規去支撐。同時,這個行業本身也需要一定程度的發展,既有的經驗、市場反饋的政府的管理需要總結成型推廣,這個時候立法成為最佳選擇。法律是對行業畫圈上框,它抑制行業亂象,也帶動正能量的發展。
中國新近《旅游法》就是在這兩個條件都具備下的一部行業立法。《旅游法》的出臺對葡萄酒產業有比照意義。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旅游和葡萄酒產業兩者之間具有相互乘數效應。什么意思呢?成熟的旅游市場可以開發出酒莊游,從而拉動葡萄酒及相關產業,形成一個乘數帶動效應。同時,知名的葡萄酒產區其聲名和特有的文化也成為吸引游客的一大亮點,這樣也就因酒而拉動旅游項目及相應的吃喝拉撒玩配套產業發展,也從而形成一個乘數帶動效應。鑒于葡萄酒與旅游的互動性,中國剛剛頒布的《旅游法》或對葡萄酒行業有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