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風險管理:海外應收賬款管理黑洞
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信用交易逐漸取代現金交易成為企業結算方式的主流,在歐美國家信用交易甚至已占到交易總量的80%,而在國內這一比例僅為20%,盡管如此,歐美企業的壞賬率也僅為0.25-0.5%,而國內企業則高出數倍;在企業應收賬款的平均回收期上,美國為45天,中國為125天;足見國內企業的信用風險管理水平之底下。但盡管如此,國內企業在外貿中大量采用信用交易的方式,究其原因,主要是國內企業出口的產品大多技術含量不高,因而只能在價格、結算方式、付款條件等上面做文章,比如為節省5%的信用證手續費而選用信用交易方式,在貨品發出后大都等到付款期末才到去辦理收款業務。另外,國有企業的外貿指標壓力也促使其為完成業績指標而甘冒出口風險。不可忽視的是,國內長期執行嚴格的海外投資和外匯管制政策,也使得部分企業通過操縱海外應收賬款規避審批、緩解海外公司資金壓力。
長虹曾經是國內家電企業的領軍者,擁有良好的業績和口碑甚佳的企業形象,卻為了拓展海外市場與美國APEX進行了大量信用交易,結果導致海外欠款高達39億元,嚴重影響了企業的正常經營。而長虹的信任管理者在2004年一次性計提26億元壞賬準備,以表示重振旗鼓的決心,但也使企業在證券市場備受打擊,至今未能恢復元氣。
長虹的案例并非個案,大量賒銷在國內企業的出口交易中普遍存在,尤其是國有企業更為嚴重,因而對于貿易風險的管理對于國內企業而言是一個亟需解決的重大課題。要解決海外應收賬款問題,企業可以委托專業追賬公司,但必須承受高額的追賬傭金;也可以通過仲裁方式,但企業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并且仲裁結果的執行也存在困難;還可以申請進出口信用保險,如保理業務;從根本上,企業應建立“3+1”的內部信用管理體系,“3”即前期信用管理階段的資信調查評估機制、中期信用管理階段的債權保障機制及后期信用管理的應收賬款管理和追收機制,“1”指建立信用管理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