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源離職高管索3.9萬帶薪年假工資 遭匯源拒絕
北京匯源食品 飲料 有限公司(下稱匯源公司)原高管沈女士,要求公司支付其帶薪年假工資。勞動仲裁委裁決支
北京匯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下稱匯源公司)原高管沈女士,要求公司支付其帶薪年假工資。勞動仲裁委裁決支付沈女士3.9萬余元后,匯源公司向法院起訴。昨天,順義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沈女士于去年1月4日入職匯源公司,擔任品牌總監。今年2月28日,沈女士提出離職,此后她向匯源公司提出,公司未安排她去年的帶薪年假,要求公司向她支付帶薪年假工資。被拒絕后,她向順義區勞動仲裁委申請仲裁。匯源公司認為,根據相關規定,沈女士連續工作未滿12個月,不應享受帶薪年假。勞動仲裁委認為,沈女士在原單位連續工作了12個月以上,其累計工作年限已滿10年不滿20年。按沈女士去年在匯源公司實際工作天數折算,沈女士該年度應當享受9天帶薪年假,并裁決匯源公司支付沈女士帶薪年假工資3.9萬余元。
匯源公司不服,起訴沈女士,要求判令不支付這筆工資。法庭將擇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