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當前物價須謹防“價格共謀暗漲”
不難發現,上述被披露的六個典型案件中,有四個屬于“協議漲價”型的價格違法行為。這種價格違法行為的共同特點有以下幾個:一是參與的企業多,基本上是全行業的多數企業,通過書面或口頭協議,抬高服務或者商品價格,謀求不正當利益;二是漲價背后有行業協會的牽頭、參與和推動,共同達成有明確意向的價格共謀,是一種有組織的集體漲價行為;三是面對這樣的協議漲價,消費者必然失去價格選擇權,處于被動接受的局面,權益受到嚴重損害;四是這種價格違法行為比較易于發現,而因其有行業協會的參與,也容易通過行業協會這個抓手處罰、規范和糾正。
如今,各地紛紛查處類似的“協議漲價”行為,成績值得肯定。但同時,也給商家和有關的行業協會一個明顯的暗示:協議漲價,此路不通。在受到“教訓”的同時,商家自然會“學乖”,不去再觸及這個紅線。然而,這是不是意味著打擊價格違法行為取得了完勝?搞價格同盟不成,商家會不會另辟蹊徑,尋找新的漲價方式呢?比如單個暗漲:一家一家的暗地里漲價。
這種擔心絕非多余。雖然,在一個行業,如果只有少數幾家漲價,而其他人不跟進,這個漲價是無法實現的,因為消費者會用腳來投票。但是,在強有力的漲價沖動和心理預期下,由單個漲價進而引起普漲,并非不可能。房地產市場就是這樣,由于強烈的心理預期支配,在某一地段,往往一個樓盤價格出現示范性上漲,其他樓盤價格就會跟進攀升,進而抬高整片樓價。樓價可以“傳染”,其他價格也可能。不難想象,在一個菜市場,這家的肉價或者菜價如果比另一家先漲幾角,那么,傳導效應很可能帶動其他菜販肉販升價。
或者,更有另外一種可能,大家不謀而合,各自悶著頭你漲你的,我漲我的。事實也表明了這一點。繼食品一片漲價聲之后,洗滌用品價格也悄悄上漲。在廣州天河一超市里,立白洗衣肥皂從1.3元漲到1.5元,汰漬洗衣皂從1.6元上漲到2元,雕牌透明皂也從2.5元上漲到3元,漲幅普遍在20%至40%之間。此外,廣州快餐業價格也是通過這一途徑相當低調、默不作聲地上漲的。
與做在明處的“協議漲價”所達成的有意的“價格共謀”相比,上述兩種暗漲最終也可能實現整個行業或行業內多數企業抬高價格,形成一種事實上的、看似無意的“價格共謀”。這種“價格共謀”同樣達到了“協議漲價”的目的,但在手法上卻更為隱蔽,對于執法監督而言,整治糾正起來更復雜,難度更大。
如何有針對性地防范這種暗漲行為?對付暗漲,就要加強暗查。一方面是動員群眾,做好價格舉報;一方面是深入市場,進行暗查暗訪,對帶頭漲價等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予以嚴懲。同時,要注重發揮協會力量,通過加強對行業內會員的教育和規范,增強各行業企業的自律意識。大家齊動手,把暗的揪到明處,懲治就容易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