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貓以“獨家合作”為名 要求商家選邊站隊
6·18電商購物節曾鬧得沸沸揚揚的商家被要求“二選一”又有下文。近日多家服飾類大商家反映,稱天貓以“獨家合作”為名,要求其關閉包括在京東、唯品會、當當等其他電商平臺的品牌店鋪,而這將會損失至少三成銷售額。如果不合作,在天貓平臺上的銷售又極有可能受到影響。
每逢大促就爆“二選一”
近年來,各家電商在各個品類的競爭日趨激烈,一段時間以來,天貓在大服飾品類上一直占據著最多的市場份額。不過,隨著京東、唯品會、當當等平臺在服飾品類上的不斷發力,天貓面臨著巨大壓力。從2013年以來,每年“6·18”和“雙十一”電商購物節期間,都有爆出天貓要求商家“二選一”的消息,即在促銷季持續期間,商家只參加天貓平臺上的優惠活動,不入駐其他平臺的活動會場。這種情況下,商家在其他平臺上的銷售額會大受影響。
在傳統的“二選一”之外,近期天貓平臺對商家又有新的動向,導致品牌商家處于進退兩難的境地。
某服裝品牌商家向南都記者介紹,天貓要求商家與平臺簽署“獨家合作”協議,協議簽署后,商品只在天貓平臺上售賣,并關閉天貓之外其他電商平臺上的店鋪。
以服飾類大商家為主
某鞋類商家負責人對透露,該品牌目前在天貓上占據其銷售額的70%,如果要求關閉在其他平臺上的店鋪,意味著企業將損失三成左右的銷售額。
前述服裝商家表示,對于簽署合作協議后面臨的潛在損失,天貓方面并沒有明確承諾進行經濟補償。不過,天貓方面在與商家溝通中亦表示,天貓平臺將在各活動中對合作的商家提供支持,主要包括流量傾斜、會場位置靠前等方面。
此次被要求“獨家合作”的以服飾類的大商家為主。多數商家認為這一要求不甚合理,有違商家意愿,絕大多數商家當前還處于觀望狀態,并未決定是否關停其他平臺上的店鋪。商家透露,如果最后不按要求關閉,可能在天貓上面臨搜索降權、不能參加平臺促銷活動等被動局面,這亦會導致企業正常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
律師說法
要求“獨家合作”涉嫌不正當競爭
在法律人士看來,按照現行法律法規,如果平臺憑借自身優勢,要求商家選邊站隊,涉嫌不正當競爭。2015年10月1日,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其中第十一條明確規定:“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不得違反《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占領對南都記者表示,電商平臺要求商家“獨家合作”,主要涉及幾方面的法律問題:其一,《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明確禁止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限制、排斥平臺內的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參加其他第三方交易平臺組織的促銷活動;其二,對于商家而言,電商平臺是其銷售渠道,銷售渠道自然越多越好,選擇哪個渠道是其經營自主權,強制要求商家推出其他平臺屬于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的規定,即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另外,《反不正當競爭法》也規定: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
趙占領還提醒,如果“獨家合作”成為業內主流,弱勢平臺勢必難以生存,一家平臺獨大而限制市場競爭,消費者會喪失選擇權,屆時可能導致因為缺乏競爭而價格大幅上漲的局面。
趙占領表示,對于規范電商平臺競爭,國家已有明文規定,此前由于種種原因貫徹不夠嚴格,他呼吁政府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加強監管,規范市場秩序。另外,權益受損的企業還要善于運用法律武器,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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