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
新《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增加了原料采購、驗收、運輸和貯存的相關要求;增加了產品追溯與召回的具體要
新《食品企業通用衛生規范》增加了原料采購、驗收、運輸和貯存的相關要求;增加了產品追溯與召回的具體要求;增加了記錄和文件的管理要求。增加了“食品生產環境微生物監控計劃指南”。對原料和包裝材料的運輸和貯存上要求運輸方式及環境應避免日光直射、備有防雨防塵設施,根據原料特點和衛生需要,還應具備保溫、冷藏、保鮮等設施。其中,“冷藏、保鮮”也是新標準修改后,對食品原料運輸新增加的要求。
《規范》還要求企業應建立與原料和包裝材料的采購、驗收、運輸和貯存相關的管理制度,確保所使用的原料和包裝材料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