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有哪些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中,對食品網絡交易監管進行了進一步說明:食品網絡交易第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中,對食品網絡交易監管進行了進一步說明:食品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并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未履行法定義務、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并先行賠付。
近年來,網購食品在方便了消費者的同時,其較低的準入門檻等痼疾給一些“三無食品”開了方便之門,而消費者卻往往遭遇維權難。博友“瞿方業”認為,食品安全關乎大眾生命健康,將商家與網站綁在一起承擔連帶責任,對于保障食品質量、保護消費者利益大有裨益。
送審稿中,還有頗引人注目的一點是,叫停了嬰幼兒食品貼牌分裝等行為。博友“胡琴”說,嬰幼兒食品貼牌分裝被叫停,意味著風頭正盛的“假洋奶粉”有望淡出,同時將導致我國本土乳企產品質量提升,培養更規范、更高效的嬰幼兒食品市場。
博友“李南”表示,懲治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必須加大對儲藏、運輸、銷售環節的監管與打擊力度。
博友“李志起”建議,網站“連坐”責任的實施需要制度配套。承擔連帶責任最終目的是希望食品網站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因此要把好準入關、日常監管關,積極清退不符合標準的食品經營者或者有經營瑕疵的食品經營者,積極向出售問題食品的經營者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