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外包裝物印刷的宣傳內容,可否印有營養價值?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八條 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八條 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生產者對標簽、說明書上所載明的內容負責。
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
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所載明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
2、具體內容可參照《食品標識管理規定》、《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