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生產技術規范(試行)
2008-03-18 10:22
食品法規
《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生產技術規范》(試行)以規模化奶牛場和奶牛養殖小區為對象,包括選址與設計、飼料與日糧配制、飼養管理、選育與繁殖、衛生與防疫、擠奶廳建設與管理、糞便及廢棄物處理、記錄與檔案管理八個方面的技術要求,為轉變奶牛養殖生產方式提供技術性指導
《奶牛標準化規模養殖生產技術規范》(試行)以規模化奶牛場和奶牛養殖小區為對象,包括選址與設計、飼料與日糧配制、飼養管理、選育與繁殖、衛生與防疫、擠奶廳建設與管理、糞便及廢棄物處理、記錄與檔案管理八個方面的技術要求,為轉變奶牛養殖生產方式提供技術性指導。
1奶牛場(小區)選址與設計
1.1選址
1.1.1原則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發展規劃,與農牧業發展規劃、農田基本建設規劃等相結合,科學選址,合理布局。
1.1.2地勢應建在地勢高燥、背風向陽、地下水位較低,具有一定緩坡而總體平坦的地方,不宜建在低凹、風口處。
1.1.3水源應有充足并符合衛生要求的水源,取用方便,能夠保證生產、生活用水。
1.1.4土質沙壤土、沙土較適宜,黏土不適宜。
1.1.5氣象要綜合考慮當地的氣象因素,如最高溫度、最低溫度、濕度、年降雨量、主風向、風力等,選擇有利地勢。
1.1.6交通交通便利,但應離公路主干線不小于500米。
1.1.7周邊環境應位于距居民點1000米以上的下風處,遠離其他畜禽養殖場,周圍1500米以內無化工廠、畜產品加工廠、屠宰廠、獸醫院等容易產生污染的企業和單位。
1.2布局
奶牛場(小區)一般包括生活管理區、輔助生產區、生產區、糞污處理區和病畜隔離區等功能區。具體布局應遵循以下原則:
1.2.1生活管理區包括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建筑物。應在牛場(小區)上風處和地勢較高地段,并與生產區嚴格分開,保證50米以上距離。
1.2.2輔助生產區主要包括供水、供電、供熱、維修、草料庫等設施,要緊靠生產區布置。干草庫、飼料庫、飼料加工調制車間、青貯窖應設在生產區邊沿下風地勢較高處。
1.2.3生產區主要包括牛舍、擠奶廳、人工授精室等生產性建筑。應設在場區的下風位置,入口處設人員消毒室、更衣室和車輛消毒池。生產區奶牛舍要合理布局,能夠滿足奶牛分階段、分群飼養的要求,泌乳牛舍應靠近擠奶廳,各牛舍之間要保持適當距離,布局整齊,以便防疫和防火。
1.2.4糞污處理、病畜隔離區主要包括獸醫室、隔離禽舍、病死牛處理及糞污貯存與處理設施。應設在生產區外圍下風地勢低處,與生產區保持300米以上的間距。糞尿污水處理、病畜隔離區應有單獨通道,便于病牛隔離、消毒和污物處理。
1.3牛舍
1.3.1牛舍類型
按開放程度分為全開放式牛舍、半開放式牛舍和封閉式牛舍。
全開放式牛舍外圍護結構全開放,結構簡單,無墻、柱、梁,頂棚結構堅固。一般在我國中部和北方等氣候干燥的地區采用較多。
半開放式牛舍三面有墻,向陽一面敞開,有頂棚,在敞開一側設有圍欄。牛舍的敞開部分在冬季可以遮攔封閉,適宜于南方地區。
封閉式牛舍有四壁、屋頂,留有門窗,目前在我國各地區采用較多。
另外,按屋頂結構分為鐘樓式、半鐘樓式、雙坡式和單坡式等;按奶牛在舍內的排列方式分為單列式、雙列式、三列式或四列式等。
1.3.2基礎 應有足夠強度和穩定性,堅固,防止地基下沉、塌陷和建筑物發生裂縫傾斜。具備良好的清糞排污系統。
1.3.3墻壁 要求堅固結實、抗震、防水、防火,具有良好的保溫和隔熱性能,便于清洗和消毒,多采用磚墻并用石灰粉刷。
1.3.4屋頂 能防雨水、風沙侵入,隔絕太陽輻射。要求質輕、堅固耐用、防水、防火、隔熱保溫;能抵抗雨雪、強風等外力因素的影響。
1.3.5地面 牛舍地面要求致密堅實,不打滑,有彈性,便于清洗消毒,具有良好的清糞排污系統。
1.3.6牛床 牛床應有一定的坡度,有一定厚度的墊料,沙土、鋸末或碎秸稈可作為墊料,也可使用橡膠墊層。泌乳牛的牛床面積(1.65~1.85)×(1.10~1.20)平方米,圍產期牛的牛床面積(1.80~2.00)×(1.20~1.25)平方米,青年母牛的牛床面積(1.50~1.60)×1.10平方米,育成牛的牛床面積(1.60~1.70)×1.00平方米。犢牛的牛床面積1.20×0.90平方米。
1.3.7門 牛舍門高不低于2米,寬2.2~2.4米,坐北朝南的牛舍,東西門對著中央通道,百頭成年乳牛舍通到運動場的門不少于2~3個。
1.3.8窗 能滿足良好的通風換氣和采光。窗戶面積與舍內地面面積之比,成乳牛為1∶12,小牛為1∶10~14。一般窗戶寬為1.5~3米,高1.2~2.4米,窗臺距地面1.2米。
1.3.9牛欄 分為自由臥欄和拴系式牛欄兩種。自由臥欄的隔欄結構主要有懸臂式和帶支腿式,一般使用金屬材質懸臂式隔欄。拴系飼養根據拴系方式不同分為鏈條拴系和頸枷拴系,常用頸枷拴系,有金屬和木制兩種。
1.3.10牛舍的建筑工藝要求
成乳牛舍 可采用雙坡雙列式或鐘樓、半鐘樓式雙列式。雙列式又分對頭式與對尾式兩種。飼料通道、飼槽、頸枷、糞尿溝的尺寸大小應符合奶牛生理和生產活動的需要。
青年牛、育成牛舍 多采用單坡單列敞開式。根據牛群品種、個體大小及需要來確定牛床、頸枷、通道、糞尿溝、飼槽等的尺寸和規格。
犢牛舍 多采用封閉單列式或雙列式;初生至斷奶前犢牛宜采用犢牛島飼養。
1.3.11通道 連接牛舍、運動場和擠奶廳的通道應暢通,地面不打滑,周圍欄桿及其他設施無尖銳突出物。
1.4運動場
1.4.1面積 成年乳牛的運動場面積應為每頭25~30平方米;青年牛的運動場面積應為每頭20~25平方米;育成牛的運動場面積應為每頭15~20平方米;犢牛的運動場面積應為每頭8~10平方米。運動場可按50~100頭的規模用圍欄分成小的區域。
1.4.2飲水槽 應在運動場邊設飲水槽,按每頭牛20厘米計算水槽的長度,槽深60厘米,水深不超過40厘米,供水充足,保持飲水新鮮、清潔。
1.4.3地面 地面平坦、中央高,向四周方向呈一定的緩坡度狀。
1.4.4圍欄 運動場周圍設有高1~1.2米圍欄,欄柱間隔1.5米,可用鋼管或水泥樁柱建造,要求結實耐用。
1奶牛場(小區)選址與設計
1.1選址
1.1.1原則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發展規劃,與農牧業發展規劃、農田基本建設規劃等相結合,科學選址,合理布局。
1.1.2地勢應建在地勢高燥、背風向陽、地下水位較低,具有一定緩坡而總體平坦的地方,不宜建在低凹、風口處。
1.1.3水源應有充足并符合衛生要求的水源,取用方便,能夠保證生產、生活用水。
1.1.4土質沙壤土、沙土較適宜,黏土不適宜。
1.1.5氣象要綜合考慮當地的氣象因素,如最高溫度、最低溫度、濕度、年降雨量、主風向、風力等,選擇有利地勢。
1.1.6交通交通便利,但應離公路主干線不小于500米。
1.1.7周邊環境應位于距居民點1000米以上的下風處,遠離其他畜禽養殖場,周圍1500米以內無化工廠、畜產品加工廠、屠宰廠、獸醫院等容易產生污染的企業和單位。
1.2布局
奶牛場(小區)一般包括生活管理區、輔助生產區、生產區、糞污處理區和病畜隔離區等功能區。具體布局應遵循以下原則:
1.2.1生活管理區包括與經營管理有關的建筑物。應在牛場(小區)上風處和地勢較高地段,并與生產區嚴格分開,保證50米以上距離。
1.2.2輔助生產區主要包括供水、供電、供熱、維修、草料庫等設施,要緊靠生產區布置。干草庫、飼料庫、飼料加工調制車間、青貯窖應設在生產區邊沿下風地勢較高處。
1.2.3生產區主要包括牛舍、擠奶廳、人工授精室等生產性建筑。應設在場區的下風位置,入口處設人員消毒室、更衣室和車輛消毒池。生產區奶牛舍要合理布局,能夠滿足奶牛分階段、分群飼養的要求,泌乳牛舍應靠近擠奶廳,各牛舍之間要保持適當距離,布局整齊,以便防疫和防火。
1.2.4糞污處理、病畜隔離區主要包括獸醫室、隔離禽舍、病死牛處理及糞污貯存與處理設施。應設在生產區外圍下風地勢低處,與生產區保持300米以上的間距。糞尿污水處理、病畜隔離區應有單獨通道,便于病牛隔離、消毒和污物處理。
1.3牛舍
1.3.1牛舍類型
按開放程度分為全開放式牛舍、半開放式牛舍和封閉式牛舍。
全開放式牛舍外圍護結構全開放,結構簡單,無墻、柱、梁,頂棚結構堅固。一般在我國中部和北方等氣候干燥的地區采用較多。
半開放式牛舍三面有墻,向陽一面敞開,有頂棚,在敞開一側設有圍欄。牛舍的敞開部分在冬季可以遮攔封閉,適宜于南方地區。
封閉式牛舍有四壁、屋頂,留有門窗,目前在我國各地區采用較多。
另外,按屋頂結構分為鐘樓式、半鐘樓式、雙坡式和單坡式等;按奶牛在舍內的排列方式分為單列式、雙列式、三列式或四列式等。
1.3.2基礎 應有足夠強度和穩定性,堅固,防止地基下沉、塌陷和建筑物發生裂縫傾斜。具備良好的清糞排污系統。
1.3.3墻壁 要求堅固結實、抗震、防水、防火,具有良好的保溫和隔熱性能,便于清洗和消毒,多采用磚墻并用石灰粉刷。
1.3.4屋頂 能防雨水、風沙侵入,隔絕太陽輻射。要求質輕、堅固耐用、防水、防火、隔熱保溫;能抵抗雨雪、強風等外力因素的影響。
1.3.5地面 牛舍地面要求致密堅實,不打滑,有彈性,便于清洗消毒,具有良好的清糞排污系統。
1.3.6牛床 牛床應有一定的坡度,有一定厚度的墊料,沙土、鋸末或碎秸稈可作為墊料,也可使用橡膠墊層。泌乳牛的牛床面積(1.65~1.85)×(1.10~1.20)平方米,圍產期牛的牛床面積(1.80~2.00)×(1.20~1.25)平方米,青年母牛的牛床面積(1.50~1.60)×1.10平方米,育成牛的牛床面積(1.60~1.70)×1.00平方米。犢牛的牛床面積1.20×0.90平方米。
1.3.7門 牛舍門高不低于2米,寬2.2~2.4米,坐北朝南的牛舍,東西門對著中央通道,百頭成年乳牛舍通到運動場的門不少于2~3個。
1.3.8窗 能滿足良好的通風換氣和采光。窗戶面積與舍內地面面積之比,成乳牛為1∶12,小牛為1∶10~14。一般窗戶寬為1.5~3米,高1.2~2.4米,窗臺距地面1.2米。
1.3.9牛欄 分為自由臥欄和拴系式牛欄兩種。自由臥欄的隔欄結構主要有懸臂式和帶支腿式,一般使用金屬材質懸臂式隔欄。拴系飼養根據拴系方式不同分為鏈條拴系和頸枷拴系,常用頸枷拴系,有金屬和木制兩種。
1.3.10牛舍的建筑工藝要求
成乳牛舍 可采用雙坡雙列式或鐘樓、半鐘樓式雙列式。雙列式又分對頭式與對尾式兩種。飼料通道、飼槽、頸枷、糞尿溝的尺寸大小應符合奶牛生理和生產活動的需要。
青年牛、育成牛舍 多采用單坡單列敞開式。根據牛群品種、個體大小及需要來確定牛床、頸枷、通道、糞尿溝、飼槽等的尺寸和規格。
犢牛舍 多采用封閉單列式或雙列式;初生至斷奶前犢牛宜采用犢牛島飼養。
1.3.11通道 連接牛舍、運動場和擠奶廳的通道應暢通,地面不打滑,周圍欄桿及其他設施無尖銳突出物。
1.4運動場
1.4.1面積 成年乳牛的運動場面積應為每頭25~30平方米;青年牛的運動場面積應為每頭20~25平方米;育成牛的運動場面積應為每頭15~20平方米;犢牛的運動場面積應為每頭8~10平方米。運動場可按50~100頭的規模用圍欄分成小的區域。
1.4.2飲水槽 應在運動場邊設飲水槽,按每頭牛20厘米計算水槽的長度,槽深60厘米,水深不超過40厘米,供水充足,保持飲水新鮮、清潔。
1.4.3地面 地面平坦、中央高,向四周方向呈一定的緩坡度狀。
1.4.4圍欄 運動場周圍設有高1~1.2米圍欄,欄柱間隔1.5米,可用鋼管或水泥樁柱建造,要求結實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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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鹽價格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食鹽價格行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鹽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食鹽專營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的食鹽價格行為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食鹽是指直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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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監總局《關于批準對燕山板栗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公告》08年第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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