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一)
關于印發嘉興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直屬各單位:
《嘉興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七年八月三十日
嘉興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
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全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切實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監管,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決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市開展為期4個月的“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
一、總體要求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問題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把我市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重點產品,是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和其他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重點單位,是指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和水產品養殖場、肉聯廠、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重點問題,是指不符合法定條件、要求的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生產、使用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標準產品的違法行為,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濫用添加劑生產食品的違法行為等。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深入開展對種植養殖業的全程治理。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著力抓好種植養殖產品中農藥殘留,畜產品中“瘦肉精”、抗生素,水產品中“孔雀石綠”、“氯霉素”、“硝基呋喃”等禁用藥物殘留監測;嚴厲打擊非法使用禁用農藥、獸藥、漁藥、飼料添加劑和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等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違法生產、銷售國家明令禁止的農藥、獸藥、漁藥和飼料添加劑等行為。繼續深化農產品生產監管,組織開展種植養殖技術指導及病蟲害綜合防控工作,組織實施動物疫病檢疫防疫工作,指導和督促農產品生產主體建立生產檔案。深入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化推進年”活動,加強農產品標準化工作。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例行檢測和追溯制度。到今年年底,全市主要農產品生產基地、大中型批發市場都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產品擴大到蔬菜、畜產品、水產品、稻谷(大米)四大類20個品種;基本解決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違禁使用禁用農藥、獸藥、漁藥和飼料添加劑等問題;蔬菜、畜(禽)、水產品農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明顯下降;杜絕甲胺磷等五種高毒農藥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強化溯源管理,推行農產品包裝和標識制度,開展農產品批發市場、重點產品、重點產區包裝標識檢查(此項工作由市農業經濟局牽頭)。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對食品企業和小作坊依法進行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依法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再符合法定條件、繼續生產加工食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依法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和不具備基本質量衛生條件的小作坊;嚴格食品市場準入,加強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組織開展白酒、豆制品和豆芽、飲用水、食用油、方便食品五類重點食品及水產加工品、乳制品、肉制品、飲料、面粉、兒童食品、邊銷茶、蜜餞等高風險和問題較多產品的專項抽查。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使用添加劑備案率達到100%;小作坊登記建檔率、目錄監管率及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簽訂率均達到100%;徹底解決縣城以上城市、鄉鎮政府所在地和城鄉結合部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問題(此項工作由市質量技監局牽頭)。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大對食品經營主體的監管力度,對食品經營戶的經營資格進行全面清理,堅決取締無照、超范圍經營食品違法行為;推進實施食品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及索證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嚴格查驗和標識標簽管理;全面開展“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活動,以農村小企業、小作坊、小食雜店、小攤點、小餐館和各類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為重點,實施食品質量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全程監管,重點打擊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等名義向農村銷售不合格食品的違法行為;加大市場監管力度,推進食品交易市場的開辦企業、產品經營柜臺出租企業、產品展銷會的舉辦企業的審查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審查等制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經銷病死禽畜肉制品、過期霉變、有毒有害食品等違法行為;扎實推進“千鎮連鎖超市、萬村放心店”工程建設,農村放心店覆蓋面達到100%,村級連鎖配送占應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達40%以上,農村放心店多種形式的食品統一配送面達70%以上,力爭達到100%,大力推進連鎖超市、放心店向學校、社區和一些廠礦企業延伸。到今年年底,縣城以上市場、超市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政府所在地及縣城以上力爭消除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行為;強化食品經營者經濟戶口管理,進一步清理和規范主體資格,完善和落實食品經營主體準入、食品經營主體信用分類監管、食品分類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基本完善食品質量監測體系,逐步擴大對食品的日常監測和強制檢測覆蓋面,建立食品安全監測的數據直報點制度(此項工作由市工商局牽頭)。
(四)餐飲業食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強對學校食堂、企事業單位食堂、建筑工地、旅游景區及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型餐館、小吃店、路邊店、食品攤位的衛生監管,重點查處采購、使用不合格和來源不明原輔料的行為,加強對亞硝酸鹽的使用管理;以餐飲業、學校食堂為重點,全面推行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積極推行農村集體聚餐管理制度;以強化原料進貨索證為重點,建立餐飲業和集體食堂原料進貨溯源制度;對餐飲單位進行風險分級和信譽度分級,按等級分類監管,嚴格餐飲單位衛生許可方面的規范和要求,完善食品衛生索證管理和衛生監督公示制度,嚴禁采購、經營假冒偽劣及國家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及原料;引導大型餐飲單位和餐飲連鎖單位保持衛生條件,提高管理水平,推行標準化服務;嚴禁使用存放過期或腐敗變質的食品及原料;嚴厲查處采購和使用病死畜(禽)、劣質食用油以及用有毒有害物質進行防腐及預制各種食品、濫用添加劑和不合格調味品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年底,鄉鎮(街道)的小型餐館、縣城以上的小型餐館、小吃店、路邊店、食品攤位取締無證照行為;縣城以上的餐飲單位(含食堂)都要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畜(禽)肉行為;杜絕用有毒有害物質防腐、預制各種食品(此項工作由市衛生局牽頭)。
(五)肉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監管,積極推進牛、羊定點屠宰,進一步加快現有屠宰加工企業的整合壓縮,提升整體水平,推行資質等級認定,促進屠宰行業規范化經營;強化對屠宰加工技術人員、肉品品質檢驗人員的培訓,提高屠宰技術人員素質;全面實施屠宰技術人員持證上崗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證豬肉產品質量;加強對豬肉市場和屠宰加工企業監管,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驗(疫)或檢驗(疫)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加快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沒有檢驗(疫)證明的豬肉不準進入市場、超市銷售。到今年年底,縣城生豬定點屠宰率達90%以上,鄉鎮生豬定點屠宰率達85%以上;縣城以上市場、超市不銷售無檢驗(疫)證明的豬肉,并實現可追溯(此項工作由市經貿委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