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糖進口關稅配額申請管理辦法
辦理事項:食糖進口關稅配額
辦理對象:從事一般貿易、加工貿易等貿易方式進口重要農產品的企業。
辦理依據:商務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二OO三年第4號《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
辦理費用:不收費
辦理時限:按商務部下達的文件執行
辦理程序:
一、受理
(一)關稅配額申請者需提供如下材料;
(1)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申請報告;
(2)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申請表;
(3)按規定通過工商部門最近一次年度審驗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有資質的會計師事物所出具的企業上年度審計報告或辦理年度稅務年檢時提交的上年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年審登記表復印件。
(二)時間: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申請期為企業在每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申請第二年的配額,當年配額再分配的申請期為每年9月1日至9月15日。
(三)崗位責任人:政務大廳工作人員。電話:(0731)2287123
(四)崗位職責及權限:
1、申請事項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需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2、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需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3、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需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4、申請事項屬于省商務廳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省商務廳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5、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申請事項,需出具加蓋“湖南省商務廳辦理事項專用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二、審核
(一)標準:按商務部每年公布的申請條件執行。
(二)崗位責任人:產業損害調查處工作人員。
電話:(0731)2287052、2287122
(三)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審核標準對經受理人員初審的受理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標準的,通過處務會的形式,提出意見,報廳領導審定。對不符合標準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見及理由,退交政務公開大廳。
三、轉報商務部
按照標準審核,對符合標準的,經報廳領導簽署同意后,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商務部
四、打證
經商務部批準,憑部里文件及商務部網上審批量,為企業出具《農產品進口關稅配額證》。
崗位責任人:產業損害調查處工作人員,電話:(0731)2287051
五、監督:廳監察室 電話:(0731)2287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