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飲料衛生標準
2007-05-12 16:02
食品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1994-08-10批準 1994-08-10實施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固體飲料的分類、技術要求及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和食用植物提取物等為主要原料,添加適量的輔料或食品添加劑制成的固體制品。本標準不適用于燒煮型咖啡。
2 引用標準
GB 2760 食品添國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4789.2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 4789.3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
GB 478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測定
GB 4789.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測定
GB 4789.10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葡萄球菌測定
GB 4789.11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溶血性鏈球菌測定
GB 4789.1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霉菌和酵母菌測定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方法
GB 5009.5 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方法
GB 5009.11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GB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GB 5009.13 食品中銅的測定方法
3 分類
3.1 蛋白型固體飲料:以糖、乳及乳制品、蛋及蛋制品或植物蛋白等為主要原料,添加適量的輔料或/和食品添加劑制成的蛋白質含量≥4%的制品。
3.2 普通型固體飲料:以糖、果汁,或以食用植物濃縮提取物為主要原料,添加適量的輔料或/和食品添加劑制成的蛋白質含量<4%的制品。
3.3 焙烤型(速溶咖啡)固體飲料:以焙烤后的咖啡豆磨碎所提取的濃縮液為主要原料,添加適量的輔料或/和食品添加劑,經脫水制成的沖溶后即可飲用的制品。
4 技術要求
4.1 感官指標
有該品種特有的色澤、香氣和滋味,無結塊、無刺激、焦糊、酸敗及其他異味,沖溶后呈澄清或均勻混懸液,無肉眼可見的外觀雜質。
4.2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見表1。
項目 指標
蛋白型 普通型 焙烤型
蛋白質,% ≥4 -- --
咖啡因,% -- -- ≥3
水分,% ≤4 ≤4 ≤4
鉛(以Pb計),mg/kg ≤1.0 ≤1.0 ≤1.0
砷(以As計),mg/kg ≤0.5 ≤0.5 ≤0.5
銅(以Cu計),mg/kg ≤5.0 ≤5.0 ≤5.0
食品添加劑 符合GB 2760的規定
4.3 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見表2。
項目 指標
蛋白型 普通型 焙烤型(速溶咖啡)
菌落總數,個/g ≤30000 ≤1000 ≤1000
大腸菌群,個/100g ≤90 ≤40 ≤40
致病菌,個/g ≤50 ≤50 ≤50
致病菌 不得檢出
5 檢驗方法
5.1 感官檢驗
取5g左右均勻混合的被測樣品置于一潔凈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線下用肉眼觀察其色澤和外觀形態,按標簽上所述的食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燒杯內用80℃左右蒸餾水沖溶稀釋后,立即嗅其香氣,辨其滋味,靜置2min后,看燒杯底部有無雜質。
5.2 理化檢驗
5.2.1 水分的檢驗
按GB 5009.3執行
5.2.2 蛋白質的檢驗
按GB 5009.5執行
5.2.3 砷的檢驗
按GB 5009.11執行
5.2.4 鉛的檢驗
按GB 5009.12執行
5.2.5 銅的檢驗
按GB 5009.13執行
5.2.6 咖啡因的檢驗
按《飲料中咖啡因的測定方法》執行
5.3 微生物檢驗
5.3.1 菌落總數的檢驗
按GB 4789.2執行
5.3.2 大腸菌群的檢驗
按GB 4789.3執行
5.3.3 致病菌的檢驗
按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GB 4789.11執行
5.3.4 霉菌的檢驗
按GB 4789.15執行。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固體飲料的分類、技術要求及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以糖、乳或乳制品、蛋或蛋制品、果汁或/和食用植物提取物等為主要原料,添加適量的輔料或食品添加劑制成的固體制品。本標準不適用于燒煮型咖啡。
2 引用標準
GB 2760 食品添國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4789.2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菌落總數測定
GB 4789.3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大腸菌群測定
GB 4789.4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沙門氏菌測定
GB 4789.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志賀氏菌測定
GB 4789.10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葡萄球菌測定
GB 4789.11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溶血性鏈球菌測定
GB 4789.15 食品衛生微生物學檢驗 霉菌和酵母菌測定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方法
GB 5009.5 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方法
GB 5009.11 食品中總砷的測定方法
GB 5009.12 食品中鉛的測定方法
GB 5009.13 食品中銅的測定方法
3 分類
3.1 蛋白型固體飲料:以糖、乳及乳制品、蛋及蛋制品或植物蛋白等為主要原料,添加適量的輔料或/和食品添加劑制成的蛋白質含量≥4%的制品。
3.2 普通型固體飲料:以糖、果汁,或以食用植物濃縮提取物為主要原料,添加適量的輔料或/和食品添加劑制成的蛋白質含量<4%的制品。
3.3 焙烤型(速溶咖啡)固體飲料:以焙烤后的咖啡豆磨碎所提取的濃縮液為主要原料,添加適量的輔料或/和食品添加劑,經脫水制成的沖溶后即可飲用的制品。
4 技術要求
4.1 感官指標
有該品種特有的色澤、香氣和滋味,無結塊、無刺激、焦糊、酸敗及其他異味,沖溶后呈澄清或均勻混懸液,無肉眼可見的外觀雜質。
4.2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見表1。
項目 指標
蛋白型 普通型 焙烤型
蛋白質,% ≥4 -- --
咖啡因,% -- -- ≥3
水分,% ≤4 ≤4 ≤4
鉛(以Pb計),mg/kg ≤1.0 ≤1.0 ≤1.0
砷(以As計),mg/kg ≤0.5 ≤0.5 ≤0.5
銅(以Cu計),mg/kg ≤5.0 ≤5.0 ≤5.0
食品添加劑 符合GB 2760的規定
4.3 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見表2。
項目 指標
蛋白型 普通型 焙烤型(速溶咖啡)
菌落總數,個/g ≤30000 ≤1000 ≤1000
大腸菌群,個/100g ≤90 ≤40 ≤40
致病菌,個/g ≤50 ≤50 ≤50
致病菌 不得檢出
5 檢驗方法
5.1 感官檢驗
取5g左右均勻混合的被測樣品置于一潔凈的白色搪瓷皿中,在自然光線下用肉眼觀察其色澤和外觀形態,按標簽上所述的食用方法于透明的玻璃燒杯內用80℃左右蒸餾水沖溶稀釋后,立即嗅其香氣,辨其滋味,靜置2min后,看燒杯底部有無雜質。
5.2 理化檢驗
5.2.1 水分的檢驗
按GB 5009.3執行
5.2.2 蛋白質的檢驗
按GB 5009.5執行
5.2.3 砷的檢驗
按GB 5009.11執行
5.2.4 鉛的檢驗
按GB 5009.12執行
5.2.5 銅的檢驗
按GB 5009.13執行
5.2.6 咖啡因的檢驗
按《飲料中咖啡因的測定方法》執行
5.3 微生物檢驗
5.3.1 菌落總數的檢驗
按GB 4789.2執行
5.3.2 大腸菌群的檢驗
按GB 4789.3執行
5.3.3 致病菌的檢驗
按GB 4789.4、GB 4789.5、GB 4789.10、GB 4789.11執行
5.3.4 霉菌的檢驗
按GB 4789.15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