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行動計劃(二)
2007-05-10 22:53
食品法規
3、指標
(1)污染物監測點建設:在現有污染物監測網的基礎上,2004年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40-50個監測點;2005年在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50-60個監測點;2006年在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60-80個監測點;2007年在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140-150個監測點;2008年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180-200個監測點。
(2)實驗室能力建設
─2004-2005年,化學污染物監測國家級中心實驗室通過WHO的核心監測項目分析質量保證(AQA)考核,12個省級實驗室要達到WHO的全球環境污染監測規劃/食品部分(GEMS/Food)規定的核心監測項目名單要求,并通過國家中心實驗室的AQA考核。其中,5-8個實驗室選擇性開展15種常用獸藥殘留(克侖特羅、抗生素等)或氯丙醇監測。
在生物污染物監測方面,國家級中心實驗室通過WHO的室間質量控制考核(EQAS)。
─2006-2007年,化學污染物監測有20個省級實驗室達到GEMS/Food規定的核心監測項目名單要求, 12個省級實驗室達到GEMS/Food規定的中級監測名單要求;其中,10個實驗室選擇性開展氯丙醇或獸藥殘留或60種以上農藥殘留的監測。2-3個監測點實驗室能選擇性開展魚、蛋、奶中二惡英和多氯聯苯監測或油炸食品中丙烯酰胺監測。5個實驗室有能力通過WHO的AQA考核。
生物污染物監測方面,有12-20個監測點實驗室通過國家中心實驗室的EQAS考核。
─2008年,化學污染物監測有30個省級實驗室達到GEMS/Food規定的核心監測項目名單要求,20個省級實驗室達到GEMS/Food規定的中級監測名單要求,10個省級實驗室達到GEMS/Food規定的全面監測名單(包括多氯聯苯或二惡英和硝酸鹽/亞硝酸鹽的監測)要求,6個實驗室通過WHO的AQA考核。10-12個實驗室選擇性開展獸藥殘留、農藥殘留、氯丙醇、多核芳烴或丙烯酰胺監測。20個監測點能夠監測100種以上農藥殘留。
(3)監測工作和監測數據
─2004-2005年,開展有害重金屬、農藥殘留、霉菌毒素監測,獲取5萬個污染物監測數據;
生物污染物監測方面,監測肉與肉制品、蛋與蛋制品、乳與乳制品和水產品中的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性李斯特菌、彎曲菌、大腸桿菌O157:H7,玉米、花生及其制品中的黃曲霉毒素,玉米中的伏馬菌素。
─2006-2007年,獲取10萬個污染物監測數據,初步繪制我國食品中主要污染物污染狀況趨勢圖;
生物污染物監測方面,增加副溶血性弧菌,蘋果與山楂制品中的展青霉素。
─2008年,獲取15萬個污染物監測數據,繪制出我國食品中主要化學污染物污染狀況趨勢圖。
生物污染物監測方面,增加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谷物中的嘔吐毒素和棕曲霉毒素A。
(4)每2-3年一次,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中國總膳食研究,監測指標能夠滿足GEMS/Food規定的全面監測名單。
(三)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預警和控制體系
建立食源性疾病的報告與監測系統是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重要基礎。通過完善食源性疾病的報告、監測與溯源體系,借助于食品污染物監測數據,在全國建立起一個能夠對食源性疾病暴發提前預警的系統,并采取針對性措施,提前消除由于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所造成的危害,以更有效的預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發,提高我國食源性疾病的預警和控制能力。
1、目的
(1)確定我國食源性疾病監測的種類,通過分析污染水平與食源性疾病的關系,評估特定食品污染物及其對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
(2)提高食源性疾病的快速診斷、溯源及處理能力。
(3)加強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公布食源性疾病監測信息,為政府和消費者提供食源性疾病監測與控制的科學依據。
(4)建立食源性疾病暴發預警系統, 預測和預報食源性疾病發生和發展趨勢,制定控制食源性疾病的針對性措施。
(5)加強與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家食源性疾病預防和控制的信息交流,預防和防止國外新的食源性病原菌進入我國。
(6)推廣建立社區食品安全宣傳點,加強食源性疾病預防知識宣傳教育。
2、內容
(1)建立并完善我國的食源性疾病報告體系。在我國現有食物中毒報告和法定急性腸道傳染病報告制度的基礎上,建立我國的食源性疾病報告體系,運用現代化電子網絡手段,實現快速、高效、準確的資料上報和數據分析。
(2)建立我國的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網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監控單位,下設市、縣監測點,對重要的生物性、化學性食源性疾病的暴發與流行進行監測、分析和評估。
(3)提高對生物性食源性疾病病原的溯源能力。利用DNA指紋圖譜分型(PFGE)等現代分子生物學技術,建立我國的食源性致病菌溯源與信息網絡。
(4)開展食品中病原危害的危險性評估。對某些高危、特定食品,實施生物性危害(如禽肉中的沙門氏菌)、化學性危害(三氯丙醇、伏馬菌素等)的危險性評估,提出保護我國人群健康與安全的食品中病原菌適量水平(ALOP),或化學性危害的每日最大耐受攝入量(PMTDI)。
(5)建立食源性疾病的網絡數據庫。建立食源性疾病暴發的預警模型,對可能發生的食源性疾病的暴發與流行提出準確的預報;建立我國食源性疾病的預警和控制系統,針對預報的食源性疾病暴發的特征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及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案,以指導控制工作。
(6)將食源性疾病預防作為衛生宣傳的重要內容,在社區中設立食品安全宣傳點。
3、指標
(1)2004年制(修)訂我國食源性疾病報告制度,2005-2006年完善并全面實施國家食源性疾病報告體系。
(2)食源性疾病監測點建設:2004年建立10個省級食源性疾病監測點;2006-2008年擴大到全國15-20個省、市級監測點。
(3)2004年強化國家級食源性疾病病原確證與溯源實驗室。2006-2008年建立3-5個具有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的省級實驗室,初步形成中國的食源性疾病溯源、監測與控制網絡。
(4)2004年開展危險性評估技術培訓;2005年完成我國禽肉和雞蛋中沙門氏菌的危險性評估;2006-2008年根據我國重大食源性疾病暴發和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資料的科學性分析,完成我國1-2項高危食品中生物或化學性危害的危險性評估。
(5)2007年起,在對我國主要或常見的食源性疾病進行連續監測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食品中污染物監測(化學和生物性污染)的數據和資料,以及其他數據庫資源信息,對我國食源性疾病的暴發與流行趨勢進行準確的分析和預警。
(6)2005年開始,定期向社會和基層單位發布預警信息,科學指導食品生產和消費。
(7)2006年起,縣級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均建立一個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預防宣傳培訓點。
(1)污染物監測點建設:在現有污染物監測網的基礎上,2004年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40-50個監測點;2005年在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50-60個監測點;2006年在1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60-80個監測點;2007年在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140-150個監測點;2008年在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180-200個監測點。
(2)實驗室能力建設
─2004-2005年,化學污染物監測國家級中心實驗室通過WHO的核心監測項目分析質量保證(AQA)考核,12個省級實驗室要達到WHO的全球環境污染監測規劃/食品部分(GEMS/Food)規定的核心監測項目名單要求,并通過國家中心實驗室的AQA考核。其中,5-8個實驗室選擇性開展15種常用獸藥殘留(克侖特羅、抗生素等)或氯丙醇監測。
在生物污染物監測方面,國家級中心實驗室通過WHO的室間質量控制考核(EQAS)。
─2006-2007年,化學污染物監測有20個省級實驗室達到GEMS/Food規定的核心監測項目名單要求, 12個省級實驗室達到GEMS/Food規定的中級監測名單要求;其中,10個實驗室選擇性開展氯丙醇或獸藥殘留或60種以上農藥殘留的監測。2-3個監測點實驗室能選擇性開展魚、蛋、奶中二惡英和多氯聯苯監測或油炸食品中丙烯酰胺監測。5個實驗室有能力通過WHO的AQA考核。
生物污染物監測方面,有12-20個監測點實驗室通過國家中心實驗室的EQAS考核。
─2008年,化學污染物監測有30個省級實驗室達到GEMS/Food規定的核心監測項目名單要求,20個省級實驗室達到GEMS/Food規定的中級監測名單要求,10個省級實驗室達到GEMS/Food規定的全面監測名單(包括多氯聯苯或二惡英和硝酸鹽/亞硝酸鹽的監測)要求,6個實驗室通過WHO的AQA考核。10-12個實驗室選擇性開展獸藥殘留、農藥殘留、氯丙醇、多核芳烴或丙烯酰胺監測。20個監測點能夠監測100種以上農藥殘留。
(3)監測工作和監測數據
─2004-2005年,開展有害重金屬、農藥殘留、霉菌毒素監測,獲取5萬個污染物監測數據;
生物污染物監測方面,監測肉與肉制品、蛋與蛋制品、乳與乳制品和水產品中的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性李斯特菌、彎曲菌、大腸桿菌O157:H7,玉米、花生及其制品中的黃曲霉毒素,玉米中的伏馬菌素。
─2006-2007年,獲取10萬個污染物監測數據,初步繪制我國食品中主要污染物污染狀況趨勢圖;
生物污染物監測方面,增加副溶血性弧菌,蘋果與山楂制品中的展青霉素。
─2008年,獲取15萬個污染物監測數據,繪制出我國食品中主要化學污染物污染狀況趨勢圖。
生物污染物監測方面,增加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谷物中的嘔吐毒素和棕曲霉毒素A。
(4)每2-3年一次,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中國總膳食研究,監測指標能夠滿足GEMS/Food規定的全面監測名單。
(三)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預警和控制體系
建立食源性疾病的報告與監測系統是有效地預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重要基礎。通過完善食源性疾病的報告、監測與溯源體系,借助于食品污染物監測數據,在全國建立起一個能夠對食源性疾病暴發提前預警的系統,并采取針對性措施,提前消除由于食品中的有害因素所造成的危害,以更有效的預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發,提高我國食源性疾病的預警和控制能力。
1、目的
(1)確定我國食源性疾病監測的種類,通過分析污染水平與食源性疾病的關系,評估特定食品污染物及其對人群健康的危害程度。
(2)提高食源性疾病的快速診斷、溯源及處理能力。
(3)加強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公布食源性疾病監測信息,為政府和消費者提供食源性疾病監測與控制的科學依據。
(4)建立食源性疾病暴發預警系統, 預測和預報食源性疾病發生和發展趨勢,制定控制食源性疾病的針對性措施。
(5)加強與國際組織和其他國家食源性疾病預防和控制的信息交流,預防和防止國外新的食源性病原菌進入我國。
(6)推廣建立社區食品安全宣傳點,加強食源性疾病預防知識宣傳教育。
2、內容
(1)建立并完善我國的食源性疾病報告體系。在我國現有食物中毒報告和法定急性腸道傳染病報告制度的基礎上,建立我國的食源性疾病報告體系,運用現代化電子網絡手段,實現快速、高效、準確的資料上報和數據分析。
(2)建立我國的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網絡。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監控單位,下設市、縣監測點,對重要的生物性、化學性食源性疾病的暴發與流行進行監測、分析和評估。
(3)提高對生物性食源性疾病病原的溯源能力。利用DNA指紋圖譜分型(PFGE)等現代分子生物學技術,建立我國的食源性致病菌溯源與信息網絡。
(4)開展食品中病原危害的危險性評估。對某些高危、特定食品,實施生物性危害(如禽肉中的沙門氏菌)、化學性危害(三氯丙醇、伏馬菌素等)的危險性評估,提出保護我國人群健康與安全的食品中病原菌適量水平(ALOP),或化學性危害的每日最大耐受攝入量(PMTDI)。
(5)建立食源性疾病的網絡數據庫。建立食源性疾病暴發的預警模型,對可能發生的食源性疾病的暴發與流行提出準確的預報;建立我國食源性疾病的預警和控制系統,針對預報的食源性疾病暴發的特征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及突發性事件的應急預案,以指導控制工作。
(6)將食源性疾病預防作為衛生宣傳的重要內容,在社區中設立食品安全宣傳點。
3、指標
(1)2004年制(修)訂我國食源性疾病報告制度,2005-2006年完善并全面實施國家食源性疾病報告體系。
(2)食源性疾病監測點建設:2004年建立10個省級食源性疾病監測點;2006-2008年擴大到全國15-20個省、市級監測點。
(3)2004年強化國家級食源性疾病病原確證與溯源實驗室。2006-2008年建立3-5個具有食源性疾病溯源能力的省級實驗室,初步形成中國的食源性疾病溯源、監測與控制網絡。
(4)2004年開展危險性評估技術培訓;2005年完成我國禽肉和雞蛋中沙門氏菌的危險性評估;2006-2008年根據我國重大食源性疾病暴發和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資料的科學性分析,完成我國1-2項高危食品中生物或化學性危害的危險性評估。
(5)2007年起,在對我國主要或常見的食源性疾病進行連續監測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食品中污染物監測(化學和生物性污染)的數據和資料,以及其他數據庫資源信息,對我國食源性疾病的暴發與流行趨勢進行準確的分析和預警。
(6)2005年開始,定期向社會和基層單位發布預警信息,科學指導食品生產和消費。
(7)2006年起,縣級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均建立一個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預防宣傳培訓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