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館子發票換飲料?
下館子發票換飲料?
近日,記者走訪我市餐飲市場發現,餐飲業發票兌換飲料或打折的現象回潮,部分消費者主動放棄索要發票,一些商家手中的發票也從“不夠發”變成“發不完”。
近日,記者走訪部分餐飲場所均看到,消費者主動表示可通過打折或贈送飲料的方式舍棄發票。近日,記者在道里區上海街一家飯店用餐時觀察到,半個小時內近10桌顧客買單時,過半顧客都選擇了贈飲料,甚至有人剛點完菜就拿著小票去換來飲料,放棄索要發票。一位消費者告訴記者,以前她到飯店用餐一定會索要發票,幾乎每次都會中一兩張,而近一年來她幾乎沒中過獎,且發票又取消了二次抽獎,索要發票還不如打折實惠。
記者走訪發現,與兩年前相比,如今索要發票的消費者比例明顯降低,一些商家手中的發票也從“不夠發”變成了“發不完”。道外區一家家常菜餐館的老板告訴記者,該飯店每月會領取3萬元左右的發票,以往幾乎桌桌都會索要發票,每到月底發票都很緊張,但近一年來經常剩余,且中獎多以5元居多,極少有顧客刮中百元以上的大獎,如今除可以報銷費用的顧客會索要發票外,多數顧客會主動要求舍發票要飲料。
為何中獎變難了?據市地稅局工作人員介紹,我市發票總獎金為定額,布獎率要求維持在7%。去年餐飲印制發票9890萬張,比2010年多出280萬張,由于數量增多,為保證中獎率,稅務部門將獎金分布做了調整,以小額獎為主,并取消了獎金在萬元以上的二次抽獎。目前,市面發票中獎金額分為5元、10元、50元、100元、200元和500元6種,以5元居多,且由于市面發票數量增加,消費者才會產生中獎難的感覺。
據介紹,最初國家推出有獎發票是為調動消費者索要維權憑證的積極性,以督促納稅人依法納稅,如今市面商家基本是定額稅收,保證了稅源,消費者是否索要發票對商家影響并不明顯,發票獎勵只是稅收征管的一個輔助手段。發票是消費者消費憑證,以便出現問題維權,消費者不應該存在以中獎為目的的博彩心理。
據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餐飲企業有義務向消費者開具發票,未按規定辦的,責令改正,同時可處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