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安內”方案出爐
昨日,百事中國《關于正式員工保障方案的公告》向全國24家涉及本次百事和康師傅聯盟的裝瓶廠下發,百事首先表示,11月4日宣布的聯盟仍有待有關政府部門批準,根據《勞動合同法》,灌裝廠同員工的勞動關系將依法按照現有勞動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因此公司并無法律義務和責任支付員工補償金。
記者看到,這份公告重提正式員工在聯盟獲批后可以獲得為期2年的聘用保障,但是又注明這“取決于標準的績效表現”。方案的重點是提出了3種方案讓員工自主選擇(見鏈接)。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表示如員工完成2012年春節業績目標,可獲得一個月工資的額外獎金。
昨日,百事中國對本報再次發來的聲明增加了“將于本周推出能讓員工更安心的,涉及員工工作及未來的進一步方案”一句。對于記者提出是否有上述公告外的其他方案,百事方面未作回應。
海珠區工會或今日會百事
昨日有南區百事員工表示仍未看到這份公告的書面材料,會繼續觀望。不過,有知道方案內容的部分員工仍表示不滿,稱上述方案只是達到法定賠償的最低標準,希望繼續舉行勞資對話。
百事在海珠區敦和設有裝瓶廠,約有員工1000多名。昨日,海珠區總工會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表示,他們也仍未接到上述公告,百事最快在今天和廣州的員工進行溝通,也可能在今天和區總工會碰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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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提供的3種補償方案
第一種:員工繼續留在公司工作,以往服務百事的年限繼續累積,繼續履行現有合同。
第二種:員工可選擇在交易完成后獲得對百事以往服務年限支付補償的方案,同時繼續履行其勞動合同。但未來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將從交易完成之日起重新計算。補償金方案的標準以在百事灌裝廠工作的年數乘以月平均工資計算。
第三種:員工可在交易完成12個月后,獲得對以往服務年限支付百事標準的經濟補償金方案,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但未來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作年限將重新開始計算;不愿意留用的,可在拿到補償金后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