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業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8/6
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會議是否存在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否
●本次會議召開前是否存在補充提案的情況:否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會議”)于2010年8月5日在上海市虹橋路1446號古北灣大酒店多功能會議廳召開。
2、出席本次會議的本公司股東或股東代表68人,代表本公司股份總數682,320,515股,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數額的65.4886%。
3、會議由董事長莊國蔚先生主持,采用記名投票方式逐項表決。
4、本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部分董事、第四屆董事會監事及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認購新西蘭Synlait Miik公司51%新增股份的提案》。
同意本公司或全資子公司(含新設全資子公司)以增資的形式認購新西蘭Synlait Miik公司新增普通股26,021,658股,每股3.15新西蘭元,合計8,200萬新西蘭元。新股發行完成后本公司將持有新西蘭Synlait Miik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51%股份,取得該公司的控股權。
提案表決情況如下:
| 同意股數 | 同意比例 | 反對股數 | 反對比例 | 棄權股數 | 棄權比例 | 是否通過 |
| 682,076,659 | 99.9643% | 239,373 | 0.0351% | 4,483 | 0.0006% | 是 |
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提案的相關內容已于2010年7月1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披露。
20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資料已于2010年7月28日全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本公司網站上披露。
三、律師見證情況
本次會議由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陳懿君律師、俞磊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人員和召集人的資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目錄
1、經與會董事、監事簽字確認的本次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集團(上海)事務所關于本次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一零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