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自制保健酒將禁售
河北省自制保健酒將禁售,近日,河北省食安辦就加強散裝酒銷售監管下發通知,強調,不得私自加工兌制散裝
河北省自制保健酒將禁售,近日,河北省食安辦就加強散裝酒銷售監管下發通知,強調,不得私自加工兌制散裝酒,不得出售自制的各種保健酒和浸泡的藥酒。散裝酒經營儲存須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要求,遠離高污染、高輻射地區,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散裝酒是酒類監管重點,具有易勾兌、隱患大、風險高等特點。消費對象主要是低收入群體,一般存在于城鄉接合部、農村地區、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等監管力量相對薄弱的區域。對此,監管人員將嚴格審核散裝酒經營許可申請材料,對經營申請人經營場所進行實地核查,對經營環境和經營條件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不予許可。
散裝酒經營者要建立散裝酒進貨臺賬,從事批發經營的要建立銷售臺賬,做到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同時,經營者貯存和銷售散裝酒,要在貯存位置和容器上標明散裝酒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應當定期對入場散裝酒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制止違法行為并立即報告所在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未履行規定義務,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