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啤酒2011年度股東周年大會決議公告 06-28
青島啤酒2011年度股東周年大會決議公告 06-2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本次股東年會沒有否決或修改提案的情況;
2、本次股東年會召開前本公司第一大股東提出臨時提案。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27 日上午在青島市香港東路 195 號甲青啤科研中心一樓學術廳召開 2011 年度股東周年大會(“股東年會”)。股東年會由本公司董事會召集,由本公司董事長金志國先生主持。本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8 人;本公司在任監事 7 人,出席 5 人;本公司董事會秘書出席股東年會,其他部分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年會。股東年會采取現場記名投票的表決方式。股東年會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規定。
2、會議出席情況
出席會議的股東人數 21
其中:A 股股東人數 17
H 股股東人數 4
所持有效表決權的股份總數(股) 1,084,157,662
其中:A 股股東持有股份總數 430,940,354
H 股股東持有股份總數 653,217,308
占有權出席會議并表決的股份總數的比例(%) 80.25%
其中:A 股股東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39.75%
H 股股東占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比例 60.25%
二、議案審議情況及表決結果
股東年會對下列議案進行了審議并以記名投票方式逐項表決,全部議案均獲通過。表決情況如下表:
普通決議案 贊成(股) 贊成數占有效投票總股數的比例(%) 反對(股) 反對數占有效投票總股數的比例(%)
1、審議及批準本公司 2011 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891,944,912 99.9998% 2,000 0.0002%
2、審議及批準本公司 2011 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891,964,912 99.9998% 2,000 0.0002%
3、審議及批準本公司 2011 年度財務報告(經審計)。
891,944,912 99.9998% 2,000 0.0002%
4、審議及決定本公司 2011 年度利潤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
889,456,113 99.7181% 2,514,219 0.2819%
5、審議及批準續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 2012年度審計師并決定其年度酬金為不超過人民幣 660 萬元。
891,808,902 99.9825% 156,000 0.0175%
6、審議及批準續聘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 2012年度內部控制審計師并決定其年度酬金為不超過人民幣 180 萬元。
891,808,902 99.9825% 156,000 0.0175%
7、關于增選段家駿先生為本公司第七屆監事會股東代表監事的議案。
879,324,280 98.7725% 10,928,080 1.2275%
由于贊成票數超過有效投票總股數的半數,以上決議案作為普通決議案獲正式通過。
注:1、本公司 2011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每股派發現金股利人民幣 0.26 元(含稅)。A 股股東股利派發登記日及派發方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2、第 7 項議案是由本公司第一大股東青島啤酒集團有限公司于股東年會召開前提出的臨時提案。有關上述 7 項議案的詳細內容,請參見本公司登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和《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證券時報》的《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東周年大會通知》、《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東周年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補充通知》及《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東年會會議資料》。
三、律師見證情況及監票人
本公司委托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見證股東年會。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的李麗萍律師和王昱律師為股東年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股東年會召集和召開的程序、表決程序、召集人的資格、出席股東年會的股東或股東代理人的資格符合有關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股東年會的表決結果有效。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的要求,本公司審計師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被委任為股東年會的點票監察員。
四、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簽字的本公司 2011 年度股東年會決議;
2、北京市海問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2 年 6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