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啤酒第五屆董事會會議決議公告
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
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
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知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以書面文件形式發出,會議于 2011 年 11 月 21 日以通訊表決形式召開,符合《公司
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應參加董事 15 人,實際參加董事
15 人,分別為:李福成、趙曉東、戴永全、李秉驥、丁廣學、王啟林、趙春香、張海
峰、楊懷民、楊毅、朱武祥、李樹藩、李中根、莫湘筠、陳英麗。會議以傳真表決方
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審議并通過了《關于向北京銀行[9.66 0.63% 股吧 研報]股份有限公司順義支行申請綜合授信額度的議案》
為滿足生產經營需要,會議決定向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順義支行申請綜合授信
額度人民幣捌億元,期限兩年半。本次申請的授信額度由北京燕京啤酒集團公司提供
擔保,北京燕京啤酒集團公司與本公司為同一法定代表人且為本公司控股股東的主要
股東(持有本公司控股股東 20%股份),為本公司關聯方,本次擔保本公司不向北京燕
京啤酒集團公司支付任何擔保費用,也未向北京燕京啤酒集團公司提供反擔保。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李福成先生在銀行授信額度內簽署借款合同。
在關聯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團公司任職的關聯董事李福成、趙曉東、戴永全、李
秉驥、丁廣學、王啟林 6 人回避表決,有效表決票為 9 票,其中 9 票贊同,0 票反對,
0 票棄權。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