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已全面啟動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
據成都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4年下半年,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決定開展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活動。今年9月,成都被納入第二批國家食品安全城市試點。創建時間從2015年10月至2017年8月,申報評價周期為2年。目前,成都已全面啟動國家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
《方案》中明確,包含高新區管委會、天府新區成都片區管委會在內的各區(市)縣政府是轄區創建活動的主體。“要求創建期間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同時,群眾及社會各界對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食品安全工作總體滿意度在70%以上。”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經費應滿足當地實際需要(不含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按常住人口計算,日常監管專項經費投入每年不低于3元/人,食品檢驗經費應基本滿足4份/千人的要求),所需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方案》對食安經費作出具體規定的同時,也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檢測室(站)建設,補助檢驗檢測費用。同時,縣級行政區域均設置食源性疾病監測哨點醫院。
食安工作納入政府及領導考核
所占權重不低于3%
民以食為天,食品安全是衡量居民幸福感最重要的指標 。如果轄區內發生重大食安事故,那么區市縣相關部門及負責人理應受到相應的處罰。記者從《方案》中了解到,成都市將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力度,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食品安全工作所占權重不低于3%,并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一票否決’。”
而針對食品生產及經營企業,成都將“堅持重典治亂,保持高壓態勢,使嚴懲重處成為食品安全治理常態。把行政立案處罰情況和刑事立案處罰情況作為衡量本地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的主要指標。”
對于已流入市場的問題食品,《方案》要求,必須召回,且召回率須達到100%。此外,為便于市民隨時投訴,成都市食藥監24小時不間斷受理食品安全投訴舉報,且投訴舉報核查回復率達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