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較真方便面缺斤短兩
過年前我買了一箱方便面,包裝袋上明明標注的總凈重是106克,可我把24包全部稱了一遍,最重的才92克,最輕的83克,沒有一包的重量與標注相符。這種行為是不是變相漲價?是不是對消費者涉嫌欺詐?昨日,本報接到新密市民鄭先生電話,稱要和一些方便面廠家缺斤短兩的缺德
“過年前我買了一箱方便面,包裝袋上明明標注的總凈重是106克,可我把24包全部稱了一遍,最重的才92克,最輕的83克,沒有一包的重量與標注相符。這種行為是不是變相漲價?是不是對消費者涉嫌欺詐?”昨日,本報接到新密市民鄭先生電話,稱要和一些方便面廠家缺斤短兩的缺德行為較真到底。
一箱方便面,沒有一包夠分量
昨日上午,記者趕到新密市岳村鎮,見到了較真的鄭先生,他抱出一大箱子方便面。這些方便面上標注有“大統領上湯大骨面”字樣,制造商為焦作市慶林食品廠,包裝上標注:總凈含量106克,其中面餅90克。當著記者的面,鄭先生把這些未開封的方便面一一稱重,結果顯示,最重的一袋為92克,最輕的僅有83克。包裝上沒有廠家電話,銷售電話是鄭州的電話號碼68552428。記者按照這個號碼撥過去,提示為“該號碼是空號”。
昨天,鄭先生又到超市買了一些“花樣年華干吃面”,系許昌新苑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包裝上標明總重量為56克,但稱重只有50克,縮水率達10.7%。按照廠家的銷售電話打過去,一名男工作人員稱,他只管業務,對這些分量不夠的情況沒法解釋,并拒絕提供有關部門領導聯系方式。律師稱,方便面缺斤短兩涉嫌價格欺詐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目前部分袋裝方便面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缺斤短兩現象。就此問題,記者采訪了鄭州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工作人員,他們解釋說,根據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重量在50克至100克之間的商品,允許短缺量最大是4.5克。檢測某種商品重量是否合格,在抽檢數量上有嚴格的要求,只有符合規定的抽檢數量,計算出來的抽檢值才能代表這種商品總體情況。“消費者平時購買的往往是單件商品,單件重量不夠,還不能代表商品重量不合格。”
對方便面缺斤短兩現象,省裕達律師事務所的田宏倉律師認為,生產廠家的這種行為涉嫌價格欺詐,一是因為商品標注的重量縮水率較高;二是在售價不變的情況下,廠家減少了重量,等于變相提高了商品價格,而且消費者還不知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