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限量范圍擴大到所有食品
法晚記者上午從衛生部獲悉,衛生部、工信部、農業部等部門就我國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發布公告,明確
法晚記者上午從衛生部獲悉,衛生部、工信部、農業部等部門就我國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發布公告,明確了上述內容并于本月6日起實施。
根據公告,嬰兒配方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每千克1毫克,其他食品中的限量值為每千克2.5毫克,高于上述限量的食品一律不得銷售。
公告明確,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劑,禁止人為添加到食品中。在食品中人為添加,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聚氰胺作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黏合劑、食品包裝材料的生產。資料表明,三聚氰胺可能從環境、食品包裝材料等途徑進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
2008年10月7日,衛生部等部門發布了乳與乳制品中三聚氰胺臨時管理限量值公告。如公告標題所示,當時只對乳與乳制品中的三聚氰胺限量作出明確規定,對其他食品未作要求。
2008年版公告中規定,嬰幼兒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每千克1毫克。液態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為每千克2.5毫克,高于每千克2.5毫克的產品一律不得銷售。
和2008年出臺的三聚氰胺限量值相比,本次新出臺的限量值沒有變化,但限量范圍擴大。限量值為每千克1毫克的食品,范圍從嬰幼兒配方乳粉擴大到了嬰兒配方食品。限量值為每千克2.5毫克的范圍則擴大到了所有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