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糧食安全制度建設走在全國前列
廣東省糧食安全制度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施行5年來,全省依法管糧成效明顯,超過
廣東省糧食安全制度建設走在全國前列,《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施行5年來,全省依法管糧成效明顯,超過1億總人口的糧食安全得到保障。作為改革開放前沿,我省自1992年起率先改革糧食購銷管理體制,從2001年起全面推進糧食流通市場化改革。適應糧食流通市場化形勢下以法律和經濟手段為主管理糧食流通的客觀需要,我省于2009年率先實現了糧食安全立法。由省人大常委會頒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的《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是全國第一部保障糧食安全的地方性法規,是全省糧食法制建設的里程碑。
省糧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條例》明確了“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糧食安全保障機制,以“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精神對糧食安全保障工作進行定義,從糧食生產、經營、儲備、調控及應急等各環節全方位設計了糧食安全保障制度,也為國家糧食安全立法提供了借鑒。
目前,全省糧食安全保障制度體系初步形成。我省已形成以國務院頒布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省人大頒布的《廣東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為統領,以《廣東省糧食安全責任考核辦法》、《廣東省省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制度為主體的糧食安全保障制度體系,“廣東糧食安全保障制度建設走在全國前列。”該負責人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