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級儲備糧輪換銷售面向全社會糧食經營者進行銷售
本次輪換銷售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現制定市級儲備糧輪換競爭性談判銷售細則
本次輪換銷售采取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為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現制定市級儲備糧輪換競爭性談判銷售細則:
一、發布競爭性談判銷售公告
通過市糧食局網站、告示欄兩種方式,向社會發布公告,公布儲備糧輪換競爭性談判銷售信息。公告內容包括:談判時間、地點、儲備糧輪換銷售庫點、品種、數量、質量等信息。
二、競買人報名。
有購買意向的經營戶可從公告之日起電話報名參加,聯系人:林 芳,聯系電話:0772-2302076。
三、現場談判
銷售企業談判領導小組與各經營戶現場單獨談判,達成購買意向后,填寫《競爭性談判銷售成交清單》,并現場簽定《銷售合同》。
四、監督檢查
本次競爭性談判采取封閉方式進行。市糧食局調控、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等部門及市儲備糧管理公司監督談判過程。
五、交款及提貨
成交人在以下期限內到銷售企業繳清貨款:成交500噸以內的,5天內繳清貨款;成交500-1000噸的,10天內繳清貨款;成交1000噸以上的,15天內繳清貨款,并在如下規定期限內提貨:成交500噸以內的,在10天內提清貨物;成交500-1000噸的,延長提貨期5天;成交1000噸以上的,延長提貨期7天,超過提貨期限的貨物每天收取倉租費2元/噸。
六、資料審核監督
輪換銷售企業在競爭性談判銷售后二個工作日內,將談判過程記錄等資料報市糧食局備存。
七、競爭性談判相關規定:
1、談判時先由銷售企業報價,競買人可與銷售企業對報價展開談判,達成意向后成交。
2 、談判成交價格為倉內交貨價,不含包裝。在庫內汽車交貨的,汽車板前費用為15元/噸,由買受人負擔。汽車板前費用是指糧食出庫到裝車所發生的正常合理費用,包括裝包、縫包、裝車、過磅等費用。
八、未盡事宜,由銷售企業負責解釋。
二0一一年五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