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進口葡萄酒的依據是條形碼嗎?
判斷進口葡萄酒的依據是條形碼嗎?條形碼不是背標上強制標示的內容(關于進口葡萄酒的中文背標,請查看紅酒百科全書往期文章《360度無死角解密進口葡萄酒的中文背標》)。此外,并沒有相 關規定要求所有葡萄酒必須有條形碼。不過,在商場、超市、便利店等現代渠道流通的葡萄酒就一定會標有條形碼。根據國際編碼組織管理準則,進口葡萄酒條形碼的呈現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原產國商品條碼:依據國際編碼準則,這些進口葡萄酒以原生產國條形碼為商品條形碼在中國市場出售。
?。?) 在原裝進口商品上運用中國的商品條碼:我國《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和相關合法資質證明的生產者、銷售者和服務提供者,可以申 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依照本條的規定,中國酒商作為代理商,能夠變成中國商品條碼體系的成員,具有690—695的廠商辨認代碼。因而能夠在原產國地張 貼進口酒商在中國境內請求存案的商品條碼,再經過進口途徑進入中國出售。也即是說以“690-695”最初的條碼僅僅表示酒商在中國進口商的辨認代碼。因 此,不能想當然地認為前綴碼為690—695就不是進口酒。
(3)在國內生產的商品,也可以使用境外注冊的商品條碼?!渡唐窏l碼管理辦 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在國內生產的商品使用境外注冊的商品條碼時,生產者應當提供該商品條碼的注冊證明、授權委托書等相關證明,并到所在地的編碼分 支機構備案,由編碼分支機構將備案材料報送編碼中心。”因此,不能認為“非690—695”的就一定是進口酒,也可能是國產酒。
簡而言之,根據國際組織管理編碼準則規定,前綴碼并不代表產品的原產地,只代表管理商品條碼的國家或地區的編碼組織。因此,條形碼并不能作為判斷進口葡萄酒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