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賣酒越來越流行
“網上賣酒”漸趨規范
6月1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正式公布《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將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對網絡商品經營者和網絡服務經營者的義務、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的義務、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等進行了規定。違反辦法規定的,最高可被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國家工商總局負責人在就《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出臺的原因回復說,此舉在于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處理好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的買賣關系,努力為消費者營造便利、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維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就要處理好經營者之間的關系,維護好市場主體公正公平的經營關系。
網上賣酒很流行
現在,伴隨著傳統渠道競爭的白熱化和成本費用的攀升,不少酒類生產企業、酒水經銷商或者酒類愛好者們都在打著“網絡賣酒”的主意,在這方面,既有茅臺、五糧液的大手筆投入,也有勁酒、會稽山等的漸入佳境,還有那些專門做酒水生意的網站。
為拓寬茅臺酒銷售服務渠道,更好地服務于茅臺酒經銷商,早在2005年,工商銀行就與貴州茅臺酒集團聯手開展了“中國工商銀行、國酒茅臺牽頭電子商務有獎營銷活動”。
茅臺集團的一位高管曾打過這樣一個比方:“如果把專業的銷售網站看成是商超的話,酒企自建的電子商務平臺就是品牌形象專營店。”
2009年9月,五糧液也在網站上做起了“五糧液在線”,包括直營、零售終端、消費者互動等電子商務平臺。而五糧液集團保健酒公司與竹海科技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聯手打造的“珍感覺”酒也將投入200萬元資金,用于電子商務網站的建設,專門提供經銷商的配送物流服務。
此外,據勁牌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其勁牌淘寶網旗艦店4月底上線后,平均每天銷售中高檔禮盒勁酒20多件。整體銷售量雖然不是很大,但平均每天銷量同比都有所增長。受此影響,湖北本地企業的枝江、稻花香等也正積極籌備開拓網上直銷業務。
即便是國內食品行業的龍頭老大——中糧集團也不甘落后,2009年也高調推出食品購物網站“我買網”,作為中糧集團打造全產業鏈的一個重要戰略部署,目的在于擺脫對商超的過度依賴。
與此對應的,還有越來越多的進口葡萄酒商也紛紛在中國開設網店,打造適合的電子商務平臺體系。
對于日漸流行的“網上賣酒”潮流,鄭州云飛酒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郭洪生分析說,這種發展是趨勢,目前大家還處在摸索階段。因為一種新模式的出現,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進行市場培育,從而獲得消費者的認可。但是,如果新模式成形,會減少更多的中間環節,節約成本,從而發揮更大的作用。
就目前而言,郭洪生依然認為,“作為商家還應把重點放在鞏固核心消費群體,以團購、直銷等形式來擴大流通輻射面。”
網絡市場亟需規范
“網絡上沒有人知道你是一個人還是一條狗。”這雖是極盡夸張的說法,卻道出了目前網絡環境的尷尬和悲哀。
在互聯網上,無法對網絡空間進行限制,它“無法被規制”,它“天生的能力”就是抵制規制——這是網絡與生俱來的性質和本質。
于是,當眾多商家認為開辟了一個新的銷售渠道的同時,市場隱患也接踵而至。
前不久,在江西南昌市,當地工商局執法人員就查獲了一個通過網絡進行假酒銷售的窩點,經工商執法人員詢問得知,此次違規銷售“茅臺特供酒”的人員是一個大學剛畢業不久的年輕人,他是以每瓶20元—30元不等的低價通過互聯網從廣東、貴州等地購進一批仿冒酒,并欲借助網絡再把該酒銷售出去,牟取利潤。
該年輕人敢于以身試法,“得益于”網絡銷售的隱蔽性與無法追查賣家信息使然。經常逛淘寶店的人都知道,在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只能通過所謂的第三方和成交的次數等加以制約和參考,對于買方,無形中產生了相應的“購買風險”。
記者在淘寶網、百度有啊等網絡銷售平臺發現,酒類產品經營秩序基本正常,但大部分店鋪沒有食品流通許可證、酒類批發許可證、酒類零售許可證等相關酒類銷售所必須的證件,而且一部分網絡店鋪負責人利用消費者缺乏鑒別能力、非實物面對面交易等因素,銷售假冒酒類產品,損害消費者權益。
記者嘗試與淘寶網某專門銷售進口葡萄酒網絡店鋪負責人進行溝通,對方表示,該店經營的葡萄酒百分之百為進口。當問及葡萄酒相關進口文件時,對方表示,這只是進口商的一個網絡店鋪,沒有這些相關文件,記者進一步求證如何確保葡萄酒為原瓶進口以及售后問題時,對方坦言,自己并不了解進口葡萄酒的相關鑒別知識,對于售后服務,按照淘寶標準流程處理。
記者還發現,部分網絡店鋪并不接受酒水產品退貨,并標示“購買即表示接受以上條款,恕不再另行通知”。
事實上,此前網絡交易規則都是由幾家大的網絡購物平臺自發建立的,政府層面對電子商務的法規建設相對落后。
對此,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云就曾表示,企業擔當了許多本該由政府承擔的基礎設施建設,亟待國家出臺相關規范性法律條文,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對此次工商總局出臺的網店“實名制”等管理規范,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方盈芝認為,實行網店“實名制”,網店有了正規牌照,消費者可以隨時查到網店牌照,增加對網店的信任,對行業來說是個利好。
國家工商總局負責人在就《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出臺的原因回復說,此舉在于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處理好消費者和經營者之間的買賣關系,努力為消費者營造便利、安全、放心的網絡消費環境;維護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就要處理好經營者之間的關系,維護好市場主體公正公平的經營關系。
網上賣酒很流行
現在,伴隨著傳統渠道競爭的白熱化和成本費用的攀升,不少酒類生產企業、酒水經銷商或者酒類愛好者們都在打著“網絡賣酒”的主意,在這方面,既有茅臺、五糧液的大手筆投入,也有勁酒、會稽山等的漸入佳境,還有那些專門做酒水生意的網站。
為拓寬茅臺酒銷售服務渠道,更好地服務于茅臺酒經銷商,早在2005年,工商銀行就與貴州茅臺酒集團聯手開展了“中國工商銀行、國酒茅臺牽頭電子商務有獎營銷活動”。
茅臺集團的一位高管曾打過這樣一個比方:“如果把專業的銷售網站看成是商超的話,酒企自建的電子商務平臺就是品牌形象專營店。”
2009年9月,五糧液也在網站上做起了“五糧液在線”,包括直營、零售終端、消費者互動等電子商務平臺。而五糧液集團保健酒公司與竹海科技產業發展有限公司聯手打造的“珍感覺”酒也將投入200萬元資金,用于電子商務網站的建設,專門提供經銷商的配送物流服務。
此外,據勁牌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其勁牌淘寶網旗艦店4月底上線后,平均每天銷售中高檔禮盒勁酒20多件。整體銷售量雖然不是很大,但平均每天銷量同比都有所增長。受此影響,湖北本地企業的枝江、稻花香等也正積極籌備開拓網上直銷業務。
即便是國內食品行業的龍頭老大——中糧集團也不甘落后,2009年也高調推出食品購物網站“我買網”,作為中糧集團打造全產業鏈的一個重要戰略部署,目的在于擺脫對商超的過度依賴。
與此對應的,還有越來越多的進口葡萄酒商也紛紛在中國開設網店,打造適合的電子商務平臺體系。
對于日漸流行的“網上賣酒”潮流,鄭州云飛酒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郭洪生分析說,這種發展是趨勢,目前大家還處在摸索階段。因為一種新模式的出現,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進行市場培育,從而獲得消費者的認可。但是,如果新模式成形,會減少更多的中間環節,節約成本,從而發揮更大的作用。
就目前而言,郭洪生依然認為,“作為商家還應把重點放在鞏固核心消費群體,以團購、直銷等形式來擴大流通輻射面。”
網絡市場亟需規范
“網絡上沒有人知道你是一個人還是一條狗。”這雖是極盡夸張的說法,卻道出了目前網絡環境的尷尬和悲哀。
在互聯網上,無法對網絡空間進行限制,它“無法被規制”,它“天生的能力”就是抵制規制——這是網絡與生俱來的性質和本質。
于是,當眾多商家認為開辟了一個新的銷售渠道的同時,市場隱患也接踵而至。
前不久,在江西南昌市,當地工商局執法人員就查獲了一個通過網絡進行假酒銷售的窩點,經工商執法人員詢問得知,此次違規銷售“茅臺特供酒”的人員是一個大學剛畢業不久的年輕人,他是以每瓶20元—30元不等的低價通過互聯網從廣東、貴州等地購進一批仿冒酒,并欲借助網絡再把該酒銷售出去,牟取利潤。
該年輕人敢于以身試法,“得益于”網絡銷售的隱蔽性與無法追查賣家信息使然。經常逛淘寶店的人都知道,在買賣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前提下,只能通過所謂的第三方和成交的次數等加以制約和參考,對于買方,無形中產生了相應的“購買風險”。
記者在淘寶網、百度有啊等網絡銷售平臺發現,酒類產品經營秩序基本正常,但大部分店鋪沒有食品流通許可證、酒類批發許可證、酒類零售許可證等相關酒類銷售所必須的證件,而且一部分網絡店鋪負責人利用消費者缺乏鑒別能力、非實物面對面交易等因素,銷售假冒酒類產品,損害消費者權益。
記者嘗試與淘寶網某專門銷售進口葡萄酒網絡店鋪負責人進行溝通,對方表示,該店經營的葡萄酒百分之百為進口。當問及葡萄酒相關進口文件時,對方表示,這只是進口商的一個網絡店鋪,沒有這些相關文件,記者進一步求證如何確保葡萄酒為原瓶進口以及售后問題時,對方坦言,自己并不了解進口葡萄酒的相關鑒別知識,對于售后服務,按照淘寶標準流程處理。
記者還發現,部分網絡店鋪并不接受酒水產品退貨,并標示“購買即表示接受以上條款,恕不再另行通知”。
事實上,此前網絡交易規則都是由幾家大的網絡購物平臺自發建立的,政府層面對電子商務的法規建設相對落后。
對此,阿里巴巴集團董事局主席馬云就曾表示,企業擔當了許多本該由政府承擔的基礎設施建設,亟待國家出臺相關規范性法律條文,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對此次工商總局出臺的網店“實名制”等管理規范,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分析師方盈芝認為,實行網店“實名制”,網店有了正規牌照,消費者可以隨時查到網店牌照,增加對網店的信任,對行業來說是個利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