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谷糖業涅磐重生
張斌說:“我一定要向在處理中谷破產重整案件中,付出艱辛的省高院、湛江市中院的法官致以衷心的感謝!在這類型的案件中,銀行作為第二順序的債權人,往往是一分錢都拿不到。沒有想到法院突破了一般破產企業的債權處理模式,支持破產企業積極引進投資者,既保護了政策金融債權和蔗農的合法債權,還維護了重整企業的存續和運營,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據了解,中谷糖業曾是湛江糖業的“巨頭”,湛江糖業產量又占全國的40%,案件發生后中谷糖業集團成訴債務高達19多億元,包括拖欠職工工資、蔗農補貼、債權人債務,還有田里即將成熟的甘蔗的去向都成了問題。為了保護蔗農、債權人的利益,維護糖業的穩定,廣東高院決定創新方式、依法對中谷糖業集團進行了破產重整,最后,取得了多方共贏的效果。不久前,這個案件被最高法院評為‘2010年十大典型案件’。
廣東高院院長鄭鄂表示:“省農發行給法院送來錦旗,是對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和肯定,同時,也是對法院的鞭策。中谷破產重整案件的成功審結,是省高院、中院及基層法院工作如何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有效實踐。法院工作不是單純的司法權的行使,更應該為經濟發展和民生提供服務和保障。今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全省法院都要圍繞省委關于加快轉型升級、建設幸福廣東這一核心任務來依法履行審判工作職責,尤其是要高度重視與經濟發展具有重大影響案件的處理,努力實現依法辦案與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相統一。”
據了解,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席卷全球,中谷糖業集團公司資金鏈斷裂,其法人墜樓身亡,公司陷入了困境,來自全國各地的債權人紛紛趕來追債,搶占固定資產。當時,湛江糖業產量占全國的40%,而中谷糖業集團及屬下公司占了湛江糖業的大頭,案件發生時中谷糖業集團成訴債務高達19億多元,抵押債權占了5億多,包括拖欠職工工資、蔗農補貼、債權人債務、還有田里即將成熟的甘蔗。一時間,湛江的糖業陷入重大困境。如果這個案件按照傳統做法進行重組,分開變賣廠房、設備,將會造成大量損失,即將成熟的甘蔗也會爛在田里。
面對這樣的局面,湛江中院在第一時間對中古糖業集團進行資產查封和清理,控制了大局。并創新方式,對中谷糖業集團實行整體重整,開創破產重整案件的先河。同時,在債權人意見統一的前提下,由投資人另行付款2400多萬元優先償還蔗農以解決甘蔗款問題。
2010年8月31日,在榨季來臨之前,這起破產重整案件順利審結,不僅使企業得以重生、債權人利益得以最大范圍內的實現,而且還使經濟發展得以持續、民生得以穩定,可以說,案件的處理結果真正實現了“多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