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行業現狀提升回購風險
白酒行業現狀提升回購風險,白酒行業專家趙義祥認為,酒交所發行產品往往把關不嚴,且“發行價通常偏離市場價格,使其難以保值。”酒廠希望消費者喝掉產品,但投資者往往是沖著收益而來,“廠家和投資者的觀念就產生了錯位。”“酒交所目前有兩大問題,一是回購風險,二是同質化問題。”李明(化名)曾在某酒交所工作,近半年他聽聞的盡是“老東家”的壞消息:人員流失嚴重,發行產品過程出現問題等。
隨著白酒行業寒冬加劇,酒企資金鏈緊張,出現償付困難,曾發行酒類金融產品、幫助酒企融資的酒交所也“躺著中槍”。李明透露,他原來工作的酒交所,就因某原酒企業資金償付困難無奈“兜底”,從而賠付銀行上千萬元違約金。“酒企利用原酒抵押通過酒交所融資,酒交所往往收取2%的費用,但要承擔擔保責任,一旦融資酒企資金困難、不償還貸款,酒交所就需負責賠付,這就等于以2%的收益去承擔剩余98%的風險。”李明說。
此前,10月底發生的“勝景干黃”品牌回購爽約事件,更是類似事件的升級版。“目前白酒金融產品風險較大,就怕酒企兌付難。”有熟悉酒交所模式的酒企人士指出。李明將國內酒交所模式主要分為兩類,一是幫助酒企在銀行進行原酒融資,二是通過發行白酒金融產品進行融資,即“紙白酒”。對于“紙白酒”,業內比較權威的解釋是“將白酒當成股票買賣,通過建設交易平臺,減少中間渠道,促使國內酒價透明化。”
回購則是“紙白酒”發展過程中近兩年新增的附帶條款。“勝景干黃”是國內“紙白酒”首例出現酒企回購違約的產品。湖南勝景干黃酒業去年11月25日在上海交易中心發售了“勝景干黃·珍藏精品”酒品,根據回購條款,在酒品上市最長不超過一年內,價格必須高于發行價的15%,否則廠商要以高于發行價15%的價格回購。
但今年10月,原本應該回購的勝景干黃卻出現違約,也牽連到銀行。最終,由某銀行長沙分行兌付一張總額為4900萬元的見索即付不可撤銷的《履約保函》,事件最終得以解決。“此次事件是勝景干黃自身的問題。”對于回購違約,上海酒交中心總裁李雯峰曾對媒體表示。
在外界看來,不少酒企資金鏈緊張,也使得“紙白酒”產品的回購出現問題。前述酒企人士表示,“回購是到期后,企業溢價掏錢。而企業無能力回購后,才是出具保函的銀行支付。”酒交所誕生于中國酒業蓬勃發展時期,2011年2月,四川中國白酒產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注冊成功,它是全國首家特大型酒類產業現貨電子交易市場。隨后,香港、天津、上海、貴州都建立了“酒交所”,從事基酒、“紙白酒”等交易。
從模式來看,四川酒類交易主要進行基酒交易,不面對普通個人投資者,主要面對白酒企業。而目前進行白酒交易的還有貴州白酒交易所和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等,按照類似股票交易操作模式,即 “紙白酒”交易。回購原意在保護投資者利益,李雯峰曾對外表示,設置回購條款是因為發行的定價是由酒廠定的,出于對交易所整體風險的把控,所以要求酒廠要有回購承諾。“比如未來價格是否有進一步下跌的風險,這些都是酒廠在定價時應該考慮的。”
出現回購爽約事件,在白酒行業專家趙義祥看來,是因為國內酒交所大多還在探索發展,“可能需要十來年讓酒交所更加成熟”,因此目前在酒類產品保值、回購、運營等過程中也容易出現問題。勝景干黃事件也給其他酒交所的運營帶來了警示,深圳前海騰邦國際名酒交易中心總經理武寰坦言,酒交所從紙白酒等酒類金融產品發行,需要注意對風險的把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