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新要求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新要求在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辦全系統法律法規培訓中得到了更加詳細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新要求在株洲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辦全系統法律法規培訓中得到了更加詳細的說明。整個培訓過程中,全體參訓執法人員都能專心聽講、認真記錄筆記,取得了良好的培訓效果。
為宣傳貫徹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進一步提高執法人員的專業技能和執法水平,增強執法崗位人員的適崗能力。9月26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辦了全系統法律法規培訓。來自市局、縣區局、市藥檢所、市審評認證與不良反應中心等部門110余名執法人員參加了培訓。
本次培訓重點對新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進行了培訓指導。一是介紹了新《條例》重大變化,對完善分類管理、減少事前許可、加大生產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責任,強化日常監管、完善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講解。二是組織參會人員逐條學習了新《條例》中的重點條款,重點對對本次修訂新增設的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制度、已注冊醫療器械的再評價、醫療器械召回制度等多項管理制度進行了細化講解,進一步明確了各單位的醫療器械安全管理義務。三是介紹了新的《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對行政執法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