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修訂版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相關法律人士認為:《食品安全法》作為衛生部標準的上位法,如果隨著科技的進步,發現以前不能檢測而目前
相關法律人士認為:“《食品安全法》作為衛生部標準的上位法,如果隨著科技的進步,發現以前不能檢測而目前來看存在風險的添加劑,衛生部的新標準作為下位法,應當遵守上位法的規定,進行隨時更新。”
我國最新修訂版的《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里標注“偶氮甲酰胺”的功能是面粉處理劑,專家建議禁止其在面粉中使用。
國際組織早在1966年就曾對偶氮甲酰胺進行過安全性評估,認為偶氮甲酰胺可迅速轉化為無害的代謝產物并通過尿排泄,且沒有發現對實驗動物或人群具有生殖發育毒性、遺傳毒性和致癌性。國內小麥粉的標準參考的便是這份1966年的標準。
謝華民認為,應該禁止在食品中使用偶氮甲酰胺,“面粉增筋劑和之前的面粉增白劑及亞硝酸鹽一樣,都是顯示有毒性,也并非食品的必要添加物,卻長時間被使用在老百姓的日常飲食之中。我們進食不是因為食物無毒或者少毒才選擇進食。”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副教授范志紅則表示,偶氮類物質可能會影響兒童對于微量元素的吸收。她認為,如果偶氮甲酰胺對面粉行業來說并不是必需品,那么應該禁止該添加劑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