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納食品安全、食品貿易相關法律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已出征求意見草案 詳情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 第一章 總 則
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已出征求意見草案 詳情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草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稱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協調配合機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實現食品安全信息和食品檢驗機構等技術資源的共享。
第三條 國務院工業和信息化、商務等部門制定食品行業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指導食品行業誠信體系建設,促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
第二章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
第四條 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條規定的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以及國務院商務等部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食品安全標準制定或者修訂工作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
第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所在地同級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商務等部門,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并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