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利用規劃綱要》
2007-12-06 13:06
食品法規
一、前言 生物物種資源指具有實際或潛在價值的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物種以及種以下的分類單位及其遺傳材料。生物物種資源除了指物種層次的多樣性,還包含種內的遺傳資源和農業育種意義上的種質資源。而遺傳資源是指任何含有遺傳功能單位(基因和DNA水平)的材料;種質資源
一、前言
“生物物種資源”指具有實際或潛在價值的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物種以及種以下的分類單位及其遺傳材料。“生物物種資源”除了指物種層次的多樣性,還包含種內的遺傳資源和農業育種意義上的種質資源。而“遺傳資源”是指任何含有遺傳功能單位(基因和DNA水平)的材料;“種質資源”是指農作物、畜、禽、魚、草、花卉等栽培植物和馴化動物的人工培育品種資源及其野生近緣種。
生物物種資源是人類生存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是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性資源,生物物種資源的擁有和開發利用程度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指標之一。
我國是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國家之一,也是世界上重要的農作物起源中心之一,還是多種特有畜、禽、魚類種和品種的原產地。此外,世界著名的中國傳統醫藥及其相關傳統知識是許多相關產業的珍貴創新資源。
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長、對生物物種資源的過度開發、外來物種的引進、環境污染、氣候變化等原因,我國生物物種資源喪失和流失情況嚴重。為了進一步加強生物物種資源保護,扭轉生物物種資源管理面臨的被動局面,并在保護的基礎上,推進生物物種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制定本規劃綱要。
二、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加強保護、促進可持續利用的方針,遵循生態、經濟、社會發展規律,以完善的法制和政策措施為保障,以機制和體制創新為動力,以強化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為手段,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促進生物物種資源的有效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服務。
(二)原則
1、國家對領土內分布的生物物種資源擁有主權。獲取我國的生物物種資源必須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2、堅持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提倡依靠科學進步和科技手段保護和持續利用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利用措施力求務實、創新和具有可操作性。
3、實行優先保護和分級保護。采取分階段和分級保護,確保最重要和最受威脅的生物物種資源得到優先保護。
4、促進保護與利用相協調。體現保護為主,注重可持續利用,建立保護與利用相協調的長效機制。
5、重視各利益相關方的協調與充分參與。加強各相關主管部門之間的協調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協調,鼓勵科研機構、企業和公眾的廣泛參與。
三、規劃目標
(一)總體目標
使用現代科學技術和適用傳統知識,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物種及其棲息環境,持續利用生物物種及其遺傳資源,公平分享因利用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和相關傳統知識產生的惠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處。
(二)階段目標
1、近期目標(2006-2010年)
到2010年,有效遏制目前生物物種資源急劇減少的趨勢,特別是有效遏制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生物物種資源急劇喪失趨勢。以重點調查和普查相結合的方式,調查薄弱地區和重要類型生物物種資源本底、以及與生物物種資源相關的傳統知識與適用技術,進行鑒別、整理和編目;協調和建立生物物種資源數據庫和信息系統,構建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持續利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和完善相關的管理體系、法規、政策和標準體系;配合國際公約談判,研究并建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制度;建立生物物種資源進出口管理制度,加強出入境查驗,控制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的流失。以各種措施保護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對特別受威脅的生物物種實施重點保護,加強保護設施建設,特別是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和建設。開發可持續利用生物物種資源的科學技術,加強人才培養,推進生物物種資源的研究開發和優良基因的挖掘。
2、中期目標(2011-2015年)
到2015年,基本控制生物物種資源的喪失與流失。基本完成相關領域的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調查與編目,制定優先保護物種名錄,完善標準體系,實現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管理的數據化和信息共享。建立以保護重要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為目標的自然保護區、移地保護設施和種質資源庫等離體保存設施,加強對這些保護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建立國內相關傳統知識的文獻化編目和產權保護制度;通過試點,逐步實施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制度;加大投入,強化生物物種及基因性狀和功能的鑒別、篩選和利用,廣泛進行生物物種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研究與開發,使生物物種得到充分的利用。
3、遠期目標(2016-2020年)
到2020 年,生物物種資源得到有效保護。進一步加強生物物種資源保護,使絕大多數的珍稀瀕危物種種群得到恢復和增殖,生物物種受威脅的狀況進一步緩解;自然保護區及各類生物物種資源保護、保存設施的建設與管理質量得到進一步提高,資源保存量大幅度增加;相關法律制度和管理機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制度進一步完善;進一步健全國內相關傳統知識的文獻化編目和產權保護制度,并與國際接軌;完成一系列持續利用各類生物物種資源的技術開發,基因鑒別和分離技術逐步完善,并發掘更多的優良基因,用于農業生產和醫藥保健等;形成公眾參與生物物種資源保護的長效機制。
四、保護與利用的重點領域
(一)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與利用
1、現狀
我國有陸生脊椎動物約2748種,其中獸類約607種,鳥類約1294種,爬行類約412種,兩棲類約435種,分別占世界獸類、鳥類、爬行類和兩棲類的12.6%、13.3%、6.5%和10.8%。由于我國大部分地區未受到第三紀和第四紀大陸冰川的影響,保存有大量的特有物種。據統計,約有467種陸生脊椎動物為我國所特有,大熊貓、金絲猴、藏野驢、黑麂、白唇鹿、麋鹿、矮巖羊、朱鹮、褐馬雞、綠尾虹雉等均為我國特有的珍稀瀕危陸生脊椎動物。
近年來,由于野生動物棲息地遭破壞、掠奪式的開發利用和環境污染等原因,野生動物資源面臨的壓力不斷增大,我國有300多種陸生脊椎動物處于瀕危狀態。林業局1995-2000年對252個物種的調查結果顯示,一些非重點保護物種,尤其是經濟利用價值較高的物種資源量呈下降趨勢。
建國以來,我國政府十分重視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保護工作,已建立各級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511個,面積達4000多萬公頃。大熊貓、朱鹮、揚子鱷、東北虎、金絲猴、麋鹿、野馬、高鼻羚羊等珍稀瀕危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2、存在的主要問題
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一些地方亂捕濫獵、倒賣走私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團伙作案、跨國走私等大案要案發案率上升的勢頭沒有得到根本遏制;侵占、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和自然保護區的現象非常突出。
投入不足,保護意識不高。保護和管理資金匱乏,野生動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區建設的投資和運行經費大多沒有納入財政預算。一些地方“野生無主,誰獵誰有”的舊觀念還根深蒂固,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還比較淡薄。
管理機構不健全,研究隊伍力量薄弱。目前,尚有10多個省份未建立野生動物管理專門機構。相關科學研究基礎薄弱,專業人員缺乏,有效的科學研究和監測體系尚未建立,一些特殊物種的保護與合理利用技術研究還沒有突破。
3、主要目標與任務
近期目標與任務(2006-2010年):重點實施15個野生動物拯救工程,新建15個野生動物馴養繁育中心和32個野生動物監測中心(站)。到 2010年,使全國各級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總數增加到525-535個,面積達4730-4750萬公頃,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網絡,使90%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得到有效保護,極大改觀瀕危物種的生存狀況。認真履行有關國際公約,有效管理瀕危野生動物物種的進出口。
中期目標與任務(2011-2015年):進一步加強各級管理部門的能力建設,實現指揮、查詢、統計、監測等管理工作網絡化,初步建立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體系,完善科研體系和進出口管理體系。到2015年,全國各級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總數增加到575-585個,面積達5070-5090萬公頃,形成完整的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體系,使60%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得到恢復和增加,35%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
遠期目標與任務(2016-2020年):全面提高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實現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和利用的良性循環。進一步增加全國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數量和面積,全面提高管理質量。新建一批野生動物禁獵區、繁育基地,使我國85%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得到恢復和增加,使70%的國家級和50%的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實現規范化建設。
4、保護與利用措施
實施野生動物拯救工程。在黑龍江省饒河、虎林和吉林省琿春等地實施東北虎拯救工程;在蒙新高原荒漠區實施藏羚羊、林麝和雪豹拯救工程;在青藏高原實施藏羚羊、普氏原羚和馬麝拯救工程;在喜馬拉雅地區實施喜馬拉雅麝的拯救工程;在長江上游山系實施大熊貓拯救工程;在藏東南地區實施孟加拉虎和黑麝拯救工程;在湘南、閩西、贛南、粵北地區實施華南虎拯救工程;在皖南和浙西地區繼續實施揚子鱷拯救工程;在滇南地區實施印支虎拯救工程;在滇南、桂南地區實施長臂猿拯救工程。
建立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在目前自然保護區建設的基礎上,至2020年,新建100個左右各級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在蒙新高原荒漠區加強有蹄類動物的保護和荒漠生態系統保護區的建設,重點新建4處以保護藏羚羊和林麝為主的保護區和5處禁獵區;在四川省西部高原地區實施黑頸鶴保護工程;在四川、云南兩省完成金絲猴種群及棲息地保護工程和虹雉等特有雉類棲息地保護工程,新建30條動物走廊帶;在華東丘陵地區完成丹頂鶴、白鶴越冬地建設,以及黃腹角雉、白頸長尾雉等特有雉類棲息地建設;在華南低山丘陵地區實施亞洲象棲息地和海南坡鹿棲息地的自然保護區建設。
建立動物園和規模化野生動物繁育中心。根據地方條件和需要,在經濟發達地區,建設地市級城市動物園或動物展區,近期和中期建設總數為50-60個。在完善現有11處野生動物救護繁育中心的基礎上,新建20處規模化野生動物繁育中心(或馴養繁殖場),解決高鼻羚羊、麝、麂、穿山甲、靈長類、羚羊類、靈貓、野豬、紫貂、河貍、雉類、雁鴨類、鳩鴿類、觀賞鳥類、陸生蛇類、巨蜥、陸龜、虎紋蛙等野生動物種源的規模化繁育及技術問題,引進羊駝、西瑞等種源進行繁育推廣,進一步豐富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規范管理各類野生動物馴養繁育場所及其商業活動。
加強資源利用技術研究。在可利用資源本底調查和保護工作不斷加強的基礎上,發展相關技術,對某些有條件利用的種類合理開發其觀賞、狩獵和動物制品。在2015年之前,重點加強圈養野生動物種群遺傳衰退的生物學研究,加強遺傳多樣性的恢復技術、馴養繁殖技術和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技術以及藥用動物制品有效成分的鑒定和替代品開發技術研究,加強經濟野生動物產業化和規模化養殖的關鍵技術、轉基因動物與動物制品的研制開發技術、野生動物產業狀況監測技術和解決產業化關鍵問題的管理技術等方面的研究。加強野生動物動態監測體系、疾病控制防治預警系統以及信息系統的研究。
(二)水生生物資源保護與利用
1、現狀
水生生物資源具有巨大的經濟、社會和生態價值。我國水生生物資源具有特有程度高、孑遺物種數量大、生態系統類型齊全等特點,目前經調查并記錄的水生生物物種有2萬多種,其中魚類3800多種、兩棲爬行類300多種、水生哺乳類40多種、水生植物600多種,具有重要利用價值的水生生物種類200多個。以水生生物資源為主體形成的水生生態系統,在維系自然界物質循環、能量流動、凈化環境、緩解溫室效應等方面功能顯著,對維護生物多樣性、保持生態平衡有著重要作用。
水生生物是人類重要的食物蛋白來源。目前,我國水產品產量占動物性(肉、禽蛋、水產品)食物生產量的1/3,為保障食物安全、改善人民膳食結構和提高營養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2006年,我國水產品出口額達到93.6億美元,同比增長18.7%。漁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之一。
多年來,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水生生物資源保護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相繼組織實施了海洋伏季休漁制度、長江禁漁期制度、捕撈許可管理制度、海洋捕撈漁船數量功率指標雙控制度、海洋捕撈產量“零增長”、“負增長”計劃及捕撈漁民轉產轉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護管理制度和措施;積極開展水生生物資源增殖放流活動, 1999年-2006年間,各地累計向海洋和內陸水域增殖放流各類漁業資源種苗達892.2億尾(粒)。僅2004年-2006年間,投放各類水生生物資源種苗450.2億尾(粒),增殖品種達90多個。建設各種類型人工魚礁43處,總體積60余萬立方米;建成國家級水產原良種場43個,省級水產原良種場 168個,建立各級各類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近210個,其中國家投資建設的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區和救護中心48個,已累計救治各類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 10000多頭(尾)。
2、存在的主要問題
水域生態環境不斷惡化。近年來,我國廢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趨勢, 2006年監測數據表明,我國主要江河均遭受不同程度污染,長江、黃河、淮河等七大水系的408個水質監測斷面中,有46%的斷面滿足國家地表水Ⅲ類標準;28%的斷面為Ⅳ~Ⅴ類水質;超過Ⅴ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占26%。全國近岸海域288個海水水質監測點中,達到國家一、二類海水水質標準的監測點占 67.7%;三類海水占8.0%;四類、劣四類海水占24.3%。全國海域未達到清潔水質標準的面積約14.9萬平方公里,其中,嚴重污染海域面積約為 2.9萬平方公里。四大海區近岸海域有機物和無機磷濃度明顯上升,無機氮全部超標,渤海、長江口、杭州灣、珠江口等經濟發達地區近岸水域污染情況尤為嚴重。水域污染事故頻繁,2006年僅漁業污染事故就發生1463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和天然漁業資源損失36.4億元。近岸海域和內陸水域是眾多水生生物的主要產卵場和索餌育肥場,受污染影響,水域功能明顯退化,水生生物的親體繁殖力和幼體存活力降低,水域生產力急劇下降,其中渤海水域,生產水平己不足 20世紀80年代的l/4。
過度捕撈造成漁業資源嚴重衰退。2004年,我國捕撈機動漁船數量35.6萬艘,專業捕撈漁民達 183萬人,是世界上捕撈機動漁船最多、專業捕撈漁民數量最大的國家,其中海洋捕撈機動漁船22萬艘,功率1234萬千瓦,專業捕撈漁民約112萬人。根據資源調查與專家評估結果,現有海洋捕撈能力已超過資源承受能力的30%以上。同時,長期以來粗放式、掠奪式的捕撈生產方式,大量非傳統漁業勞動力的無序涌入,使海洋生物資源承受著日益巨大的壓力。內陸漁業資源狀況也不容樂觀,長江流域的捕撈產量己從上世紀50年代的40多萬噸下降到目前的10萬噸左右。
其他人類活動致使大量水生生物棲息地遭到破壞。攔河筑壩、圍湖造田、交通航運和海洋海岸工程等人類活動的增多,使水生生物生存空間被擠占,洄游通道被切斷、棲息地及生態環境遭嚴重破壞,生存條件不斷惡化。水利水電工程和海洋海岸工程對水域生態造成的不利影響不容忽視,對內陸水域中的珍稀瀕危水生生物破壞尤為明顯,直接導致我國水生野生動植物瀕危程度不斷加劇。據調查,我國處于瀕危狀態的水生野生動植物種類己由1988年的80個上升到目前的近500個,白鰭豚、白鱘、鰣魚等珍稀物種瀕臨絕跡,或已難覓蹤跡。
3、主要目標與任務
近期目標與任務(2006- 2010年):水生生物資源衰退、瀕危物種數目增加的趨勢得到初步緩解,過剩的捕撈能力得到壓減,捕撈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有所提高。全國海洋捕撈機動漁船數量、功率和國內海洋捕撈產量分別壓減到19.2萬艘、1143萬千瓦和1200萬噸左右;每年增殖重要漁業資源品種的種苗數量達到200億尾(粒)以上;省級以上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總數達到100個以上。
中期目標與任務(2011-2015年):漁業資源衰退和瀕危物種數目增加的趨勢得到進一步遏制,全國海洋捕撈機動漁船數量、功率和國內海洋捕撈產量分別壓減到17.6萬艘、1070萬千瓦和1100萬噸左右;每年增殖重要漁業資源品種的種苗數量達到300億尾(粒)以上;省級以上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總數達到150個以上。
遠期目標與任務(2016- 2020年):漁業資源衰退和瀕危物種數目增加的趨勢基本得到遏制,捕撈能力和捕撈產量與漁業資源可承受能力大體相適應。全國海洋捕撈機動漁船數量、功率和國內海洋捕撈產量分別壓減到16萬艘、1000萬千瓦和1000萬噸左右;每年增殖重要漁業資源品種的種苗數量達到400億尾(粒)以上;省級以上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總數達到200個以上。
4、保護與利用措施
加強漁業資源重點保護。堅持并不斷完善禁漁區和禁漁期制度,針對重要漁業資源品種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等主要棲息繁衍場所及繁殖期和幼魚生長期等關鍵生長階段,設立禁漁區和禁漁期,對其產卵群體和補充群體實行重點保護。繼續完善海洋伏季休漁、長江禁漁期等現有禁漁區和禁漁期制度,并在珠江、黑龍江、黃河等主要流域及重要湖泊逐步推廣。修訂《重點保護漁業資源品種名錄》和重要漁業資源品種最小可捕標準,推行最小網目尺寸制度和幼魚比例檢查制度。建立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強化和規范保護區管理。建立水產種質資源基因庫,保存水產遺傳種質資源。采取綜合性措施,改善漁場環境,對已遭破壞的重要漁場、重要漁業資源品種的產卵場實施重建計劃。
增殖漁業資源。統籌規劃和合理確定適用于漁業資源增殖的水域灘涂,重點針對已經衰退的重要漁業資源品種和生態荒漠化嚴重水域,采取各種增殖方式,加大增殖力度,不斷擴大增殖品種、數量和范圍。合理布局增殖種苗生產基地,確保增殖種苗供應。制定國家和地方的沿海人工魚礁和內陸水域人工魚礁建設規劃,科學確定人工魚礁(巢)的建設布局、類型和數量,注重發揮人工魚礁(巢)的規模生態效應。規范漁業資源增殖管理,大規模的增殖放流活動,要進行生態安全風險評估,大型人工魚礁建設項目要進行可行性論證。
實行負責任捕撈管理。根據捕撈量低于資源增長量的原則,確定漁業資源的總可捕撈量,逐步實行捕撈限額制度。繼續完善捕撈許可證制度,嚴格執行捕撈許可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對漁船、漁具等主要捕撈生產要素的有效監管,強化和規范職務船員持證上崗制度,逐步實行捕撈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嚴格控制捕撈從業人員數量。
引導捕撈漁民轉產轉業。積極引導捕撈漁民向養殖業、水產加工流通業、休閑漁業及其它產業轉移,實行捕撈漁民轉產轉業扶持政策。國家財政預算繼續安排減船轉產專項補助資金,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落實各項配套措施,確保減船工作順利實施。對轉產從事其他行業的捕撈漁民,財政、金融、稅務等部門繼續實行優惠政策。
“生物物種資源”指具有實際或潛在價值的植物、動物和微生物物種以及種以下的分類單位及其遺傳材料。“生物物種資源”除了指物種層次的多樣性,還包含種內的遺傳資源和農業育種意義上的種質資源。而“遺傳資源”是指任何含有遺傳功能單位(基因和DNA水平)的材料;“種質資源”是指農作物、畜、禽、魚、草、花卉等栽培植物和馴化動物的人工培育品種資源及其野生近緣種。
生物物種資源是人類生存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是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性資源,生物物種資源的擁有和開發利用程度已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綜合國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的重要指標之一。
我國是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國家之一,也是世界上重要的農作物起源中心之一,還是多種特有畜、禽、魚類種和品種的原產地。此外,世界著名的中國傳統醫藥及其相關傳統知識是許多相關產業的珍貴創新資源。
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長、對生物物種資源的過度開發、外來物種的引進、環境污染、氣候變化等原因,我國生物物種資源喪失和流失情況嚴重。為了進一步加強生物物種資源保護,扭轉生物物種資源管理面臨的被動局面,并在保護的基礎上,推進生物物種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制定本規劃綱要。
二、指導思想和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按照加強保護、促進可持續利用的方針,遵循生態、經濟、社會發展規律,以完善的法制和政策措施為保障,以機制和體制創新為動力,以強化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為手段,政府主導,全社會參與,促進生物物種資源的有效保護與可持續利用,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服務。
(二)原則
1、國家對領土內分布的生物物種資源擁有主權。獲取我國的生物物種資源必須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
2、堅持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提倡依靠科學進步和科技手段保護和持續利用生物物種資源,保護和利用措施力求務實、創新和具有可操作性。
3、實行優先保護和分級保護。采取分階段和分級保護,確保最重要和最受威脅的生物物種資源得到優先保護。
4、促進保護與利用相協調。體現保護為主,注重可持續利用,建立保護與利用相協調的長效機制。
5、重視各利益相關方的協調與充分參與。加強各相關主管部門之間的協調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協調,鼓勵科研機構、企業和公眾的廣泛參與。
三、規劃目標
(一)總體目標
使用現代科學技術和適用傳統知識,保護生物多樣性,保護物種及其棲息環境,持續利用生物物種及其遺傳資源,公平分享因利用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和相關傳統知識產生的惠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處。
(二)階段目標
1、近期目標(2006-2010年)
到2010年,有效遏制目前生物物種資源急劇減少的趨勢,特別是有效遏制因人為因素造成的生物物種資源急劇喪失趨勢。以重點調查和普查相結合的方式,調查薄弱地區和重要類型生物物種資源本底、以及與生物物種資源相關的傳統知識與適用技術,進行鑒別、整理和編目;協調和建立生物物種資源數據庫和信息系統,構建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持續利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和完善相關的管理體系、法規、政策和標準體系;配合國際公約談判,研究并建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制度;建立生物物種資源進出口管理制度,加強出入境查驗,控制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的流失。以各種措施保護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對特別受威脅的生物物種實施重點保護,加強保護設施建設,特別是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和建設。開發可持續利用生物物種資源的科學技術,加強人才培養,推進生物物種資源的研究開發和優良基因的挖掘。
2、中期目標(2011-2015年)
到2015年,基本控制生物物種資源的喪失與流失。基本完成相關領域的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調查與編目,制定優先保護物種名錄,完善標準體系,實現生物物種資源保護與管理的數據化和信息共享。建立以保護重要生物物種及遺傳資源為目標的自然保護區、移地保護設施和種質資源庫等離體保存設施,加強對這些保護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建立國內相關傳統知識的文獻化編目和產權保護制度;通過試點,逐步實施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制度;加大投入,強化生物物種及基因性狀和功能的鑒別、篩選和利用,廣泛進行生物物種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研究與開發,使生物物種得到充分的利用。
3、遠期目標(2016-2020年)
到2020 年,生物物種資源得到有效保護。進一步加強生物物種資源保護,使絕大多數的珍稀瀕危物種種群得到恢復和增殖,生物物種受威脅的狀況進一步緩解;自然保護區及各類生物物種資源保護、保存設施的建設與管理質量得到進一步提高,資源保存量大幅度增加;相關法律制度和管理機構、生物遺傳資源獲取與惠益分享制度進一步完善;進一步健全國內相關傳統知識的文獻化編目和產權保護制度,并與國際接軌;完成一系列持續利用各類生物物種資源的技術開發,基因鑒別和分離技術逐步完善,并發掘更多的優良基因,用于農業生產和醫藥保健等;形成公眾參與生物物種資源保護的長效機制。
四、保護與利用的重點領域
(一)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與利用
1、現狀
我國有陸生脊椎動物約2748種,其中獸類約607種,鳥類約1294種,爬行類約412種,兩棲類約435種,分別占世界獸類、鳥類、爬行類和兩棲類的12.6%、13.3%、6.5%和10.8%。由于我國大部分地區未受到第三紀和第四紀大陸冰川的影響,保存有大量的特有物種。據統計,約有467種陸生脊椎動物為我國所特有,大熊貓、金絲猴、藏野驢、黑麂、白唇鹿、麋鹿、矮巖羊、朱鹮、褐馬雞、綠尾虹雉等均為我國特有的珍稀瀕危陸生脊椎動物。
近年來,由于野生動物棲息地遭破壞、掠奪式的開發利用和環境污染等原因,野生動物資源面臨的壓力不斷增大,我國有300多種陸生脊椎動物處于瀕危狀態。林業局1995-2000年對252個物種的調查結果顯示,一些非重點保護物種,尤其是經濟利用價值較高的物種資源量呈下降趨勢。
建國以來,我國政府十分重視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保護工作,已建立各級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511個,面積達4000多萬公頃。大熊貓、朱鹮、揚子鱷、東北虎、金絲猴、麋鹿、野馬、高鼻羚羊等珍稀瀕危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2、存在的主要問題
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一些地方亂捕濫獵、倒賣走私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違法犯罪活動時有發生,團伙作案、跨國走私等大案要案發案率上升的勢頭沒有得到根本遏制;侵占、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和自然保護區的現象非常突出。
投入不足,保護意識不高。保護和管理資金匱乏,野生動物保護和自然保護區建設的投資和運行經費大多沒有納入財政預算。一些地方“野生無主,誰獵誰有”的舊觀念還根深蒂固,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還比較淡薄。
管理機構不健全,研究隊伍力量薄弱。目前,尚有10多個省份未建立野生動物管理專門機構。相關科學研究基礎薄弱,專業人員缺乏,有效的科學研究和監測體系尚未建立,一些特殊物種的保護與合理利用技術研究還沒有突破。
3、主要目標與任務
近期目標與任務(2006-2010年):重點實施15個野生動物拯救工程,新建15個野生動物馴養繁育中心和32個野生動物監測中心(站)。到 2010年,使全國各級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總數增加到525-535個,面積達4730-4750萬公頃,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網絡,使90%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得到有效保護,極大改觀瀕危物種的生存狀況。認真履行有關國際公約,有效管理瀕危野生動物物種的進出口。
中期目標與任務(2011-2015年):進一步加強各級管理部門的能力建設,實現指揮、查詢、統計、監測等管理工作網絡化,初步建立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體系,完善科研體系和進出口管理體系。到2015年,全國各級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總數增加到575-585個,面積達5070-5090萬公頃,形成完整的自然保護區保護管理體系,使60%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得到恢復和增加,35%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
遠期目標與任務(2016-2020年):全面提高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法制化、規范化和科學化水平,實現野生動物資源保護和利用的良性循環。進一步增加全國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數量和面積,全面提高管理質量。新建一批野生動物禁獵區、繁育基地,使我國85%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群數量得到恢復和增加,使70%的國家級和50%的地方級自然保護區實現規范化建設。
4、保護與利用措施
實施野生動物拯救工程。在黑龍江省饒河、虎林和吉林省琿春等地實施東北虎拯救工程;在蒙新高原荒漠區實施藏羚羊、林麝和雪豹拯救工程;在青藏高原實施藏羚羊、普氏原羚和馬麝拯救工程;在喜馬拉雅地區實施喜馬拉雅麝的拯救工程;在長江上游山系實施大熊貓拯救工程;在藏東南地區實施孟加拉虎和黑麝拯救工程;在湘南、閩西、贛南、粵北地區實施華南虎拯救工程;在皖南和浙西地區繼續實施揚子鱷拯救工程;在滇南地區實施印支虎拯救工程;在滇南、桂南地區實施長臂猿拯救工程。
建立野生動物自然保護區。在目前自然保護區建設的基礎上,至2020年,新建100個左右各級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在蒙新高原荒漠區加強有蹄類動物的保護和荒漠生態系統保護區的建設,重點新建4處以保護藏羚羊和林麝為主的保護區和5處禁獵區;在四川省西部高原地區實施黑頸鶴保護工程;在四川、云南兩省完成金絲猴種群及棲息地保護工程和虹雉等特有雉類棲息地保護工程,新建30條動物走廊帶;在華東丘陵地區完成丹頂鶴、白鶴越冬地建設,以及黃腹角雉、白頸長尾雉等特有雉類棲息地建設;在華南低山丘陵地區實施亞洲象棲息地和海南坡鹿棲息地的自然保護區建設。
建立動物園和規模化野生動物繁育中心。根據地方條件和需要,在經濟發達地區,建設地市級城市動物園或動物展區,近期和中期建設總數為50-60個。在完善現有11處野生動物救護繁育中心的基礎上,新建20處規模化野生動物繁育中心(或馴養繁殖場),解決高鼻羚羊、麝、麂、穿山甲、靈長類、羚羊類、靈貓、野豬、紫貂、河貍、雉類、雁鴨類、鳩鴿類、觀賞鳥類、陸生蛇類、巨蜥、陸龜、虎紋蛙等野生動物種源的規模化繁育及技術問題,引進羊駝、西瑞等種源進行繁育推廣,進一步豐富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種類。規范管理各類野生動物馴養繁育場所及其商業活動。
加強資源利用技術研究。在可利用資源本底調查和保護工作不斷加強的基礎上,發展相關技術,對某些有條件利用的種類合理開發其觀賞、狩獵和動物制品。在2015年之前,重點加強圈養野生動物種群遺傳衰退的生物學研究,加強遺傳多樣性的恢復技術、馴養繁殖技術和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技術以及藥用動物制品有效成分的鑒定和替代品開發技術研究,加強經濟野生動物產業化和規模化養殖的關鍵技術、轉基因動物與動物制品的研制開發技術、野生動物產業狀況監測技術和解決產業化關鍵問題的管理技術等方面的研究。加強野生動物動態監測體系、疾病控制防治預警系統以及信息系統的研究。
(二)水生生物資源保護與利用
1、現狀
水生生物資源具有巨大的經濟、社會和生態價值。我國水生生物資源具有特有程度高、孑遺物種數量大、生態系統類型齊全等特點,目前經調查并記錄的水生生物物種有2萬多種,其中魚類3800多種、兩棲爬行類300多種、水生哺乳類40多種、水生植物600多種,具有重要利用價值的水生生物種類200多個。以水生生物資源為主體形成的水生生態系統,在維系自然界物質循環、能量流動、凈化環境、緩解溫室效應等方面功能顯著,對維護生物多樣性、保持生態平衡有著重要作用。
水生生物是人類重要的食物蛋白來源。目前,我國水產品產量占動物性(肉、禽蛋、水產品)食物生產量的1/3,為保障食物安全、改善人民膳食結構和提高營養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2006年,我國水產品出口額達到93.6億美元,同比增長18.7%。漁業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促進農村經濟發展、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之一。
多年來,各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在水生生物資源保護方面開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相繼組織實施了海洋伏季休漁制度、長江禁漁期制度、捕撈許可管理制度、海洋捕撈漁船數量功率指標雙控制度、海洋捕撈產量“零增長”、“負增長”計劃及捕撈漁民轉產轉業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保護管理制度和措施;積極開展水生生物資源增殖放流活動, 1999年-2006年間,各地累計向海洋和內陸水域增殖放流各類漁業資源種苗達892.2億尾(粒)。僅2004年-2006年間,投放各類水生生物資源種苗450.2億尾(粒),增殖品種達90多個。建設各種類型人工魚礁43處,總體積60余萬立方米;建成國家級水產原良種場43個,省級水產原良種場 168個,建立各級各類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近210個,其中國家投資建設的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區和救護中心48個,已累計救治各類珍稀瀕危水生野生動物 10000多頭(尾)。
2、存在的主要問題
水域生態環境不斷惡化。近年來,我國廢水排放量呈逐年增加趨勢, 2006年監測數據表明,我國主要江河均遭受不同程度污染,長江、黃河、淮河等七大水系的408個水質監測斷面中,有46%的斷面滿足國家地表水Ⅲ類標準;28%的斷面為Ⅳ~Ⅴ類水質;超過Ⅴ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占26%。全國近岸海域288個海水水質監測點中,達到國家一、二類海水水質標準的監測點占 67.7%;三類海水占8.0%;四類、劣四類海水占24.3%。全國海域未達到清潔水質標準的面積約14.9萬平方公里,其中,嚴重污染海域面積約為 2.9萬平方公里。四大海區近岸海域有機物和無機磷濃度明顯上升,無機氮全部超標,渤海、長江口、杭州灣、珠江口等經濟發達地區近岸水域污染情況尤為嚴重。水域污染事故頻繁,2006年僅漁業污染事故就發生1463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和天然漁業資源損失36.4億元。近岸海域和內陸水域是眾多水生生物的主要產卵場和索餌育肥場,受污染影響,水域功能明顯退化,水生生物的親體繁殖力和幼體存活力降低,水域生產力急劇下降,其中渤海水域,生產水平己不足 20世紀80年代的l/4。
過度捕撈造成漁業資源嚴重衰退。2004年,我國捕撈機動漁船數量35.6萬艘,專業捕撈漁民達 183萬人,是世界上捕撈機動漁船最多、專業捕撈漁民數量最大的國家,其中海洋捕撈機動漁船22萬艘,功率1234萬千瓦,專業捕撈漁民約112萬人。根據資源調查與專家評估結果,現有海洋捕撈能力已超過資源承受能力的30%以上。同時,長期以來粗放式、掠奪式的捕撈生產方式,大量非傳統漁業勞動力的無序涌入,使海洋生物資源承受著日益巨大的壓力。內陸漁業資源狀況也不容樂觀,長江流域的捕撈產量己從上世紀50年代的40多萬噸下降到目前的10萬噸左右。
其他人類活動致使大量水生生物棲息地遭到破壞。攔河筑壩、圍湖造田、交通航運和海洋海岸工程等人類活動的增多,使水生生物生存空間被擠占,洄游通道被切斷、棲息地及生態環境遭嚴重破壞,生存條件不斷惡化。水利水電工程和海洋海岸工程對水域生態造成的不利影響不容忽視,對內陸水域中的珍稀瀕危水生生物破壞尤為明顯,直接導致我國水生野生動植物瀕危程度不斷加劇。據調查,我國處于瀕危狀態的水生野生動植物種類己由1988年的80個上升到目前的近500個,白鰭豚、白鱘、鰣魚等珍稀物種瀕臨絕跡,或已難覓蹤跡。
3、主要目標與任務
近期目標與任務(2006- 2010年):水生生物資源衰退、瀕危物種數目增加的趨勢得到初步緩解,過剩的捕撈能力得到壓減,捕撈生產效率和經濟效益有所提高。全國海洋捕撈機動漁船數量、功率和國內海洋捕撈產量分別壓減到19.2萬艘、1143萬千瓦和1200萬噸左右;每年增殖重要漁業資源品種的種苗數量達到200億尾(粒)以上;省級以上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總數達到100個以上。
中期目標與任務(2011-2015年):漁業資源衰退和瀕危物種數目增加的趨勢得到進一步遏制,全國海洋捕撈機動漁船數量、功率和國內海洋捕撈產量分別壓減到17.6萬艘、1070萬千瓦和1100萬噸左右;每年增殖重要漁業資源品種的種苗數量達到300億尾(粒)以上;省級以上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總數達到150個以上。
遠期目標與任務(2016- 2020年):漁業資源衰退和瀕危物種數目增加的趨勢基本得到遏制,捕撈能力和捕撈產量與漁業資源可承受能力大體相適應。全國海洋捕撈機動漁船數量、功率和國內海洋捕撈產量分別壓減到16萬艘、1000萬千瓦和1000萬噸左右;每年增殖重要漁業資源品種的種苗數量達到400億尾(粒)以上;省級以上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總數達到200個以上。
4、保護與利用措施
加強漁業資源重點保護。堅持并不斷完善禁漁區和禁漁期制度,針對重要漁業資源品種的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等主要棲息繁衍場所及繁殖期和幼魚生長期等關鍵生長階段,設立禁漁區和禁漁期,對其產卵群體和補充群體實行重點保護。繼續完善海洋伏季休漁、長江禁漁期等現有禁漁區和禁漁期制度,并在珠江、黑龍江、黃河等主要流域及重要湖泊逐步推廣。修訂《重點保護漁業資源品種名錄》和重要漁業資源品種最小可捕標準,推行最小網目尺寸制度和幼魚比例檢查制度。建立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強化和規范保護區管理。建立水產種質資源基因庫,保存水產遺傳種質資源。采取綜合性措施,改善漁場環境,對已遭破壞的重要漁場、重要漁業資源品種的產卵場實施重建計劃。
增殖漁業資源。統籌規劃和合理確定適用于漁業資源增殖的水域灘涂,重點針對已經衰退的重要漁業資源品種和生態荒漠化嚴重水域,采取各種增殖方式,加大增殖力度,不斷擴大增殖品種、數量和范圍。合理布局增殖種苗生產基地,確保增殖種苗供應。制定國家和地方的沿海人工魚礁和內陸水域人工魚礁建設規劃,科學確定人工魚礁(巢)的建設布局、類型和數量,注重發揮人工魚礁(巢)的規模生態效應。規范漁業資源增殖管理,大規模的增殖放流活動,要進行生態安全風險評估,大型人工魚礁建設項目要進行可行性論證。
實行負責任捕撈管理。根據捕撈量低于資源增長量的原則,確定漁業資源的總可捕撈量,逐步實行捕撈限額制度。繼續完善捕撈許可證制度,嚴格執行捕撈許可管理有關規定。加強對漁船、漁具等主要捕撈生產要素的有效監管,強化和規范職務船員持證上崗制度,逐步實行捕撈從業人員資格準入,嚴格控制捕撈從業人員數量。
引導捕撈漁民轉產轉業。積極引導捕撈漁民向養殖業、水產加工流通業、休閑漁業及其它產業轉移,實行捕撈漁民轉產轉業扶持政策。國家財政預算繼續安排減船轉產專項補助資金,地方各級政府要加大投入,落實各項配套措施,確保減船工作順利實施。對轉產從事其他行業的捕撈漁民,財政、金融、稅務等部門繼續實行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