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食品拒絕觸摸
2007-05-10 22:58
食品法規
衛生部日前出臺的《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已于1月1日開始施行,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規定有:散裝食品由專人負責銷售;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操作時須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銷售的食品必須有防塵材料遮蓋,設置隔離設施以確保食品不能被消費者直接觸及,并具有“禁止消費者觸摸”的標志;經營者必須提供給消費者符合衛生要求的小包裝;供消費者直接品嘗的散裝食品應與銷售食品明顯區分,并標明可品嘗的字樣;禁止將不同生產日期的食品混裝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散裝食品,不得重新加工銷售,應由經營者或制售者負責銷毀并保存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