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飲用‘中沃’美滋美飲料喝壞了肚子”
飲用中沃美滋美飲料喝壞了肚子,花了近千元醫療費,代理商稱證據不足難以賠償。7日,大有倉小區附近的賀先
飲用‘中沃’美滋美飲料喝壞了肚子,花了近千元醫療費,代理商稱證據不足難以賠償。7日,大有倉小區附近的賀先生向本報反映此事。
賀先生講,5日,他在福林超市買回一大瓶河南濟源市中沃公司飲料有限公司的“美滋美”果粒橙汁飲料。回家打開瓶蓋,發現有股異味,就找福林超市退換了相同牌子的一瓶,結果喝進肚子就出現了惡心,賀先生住了幾天醫院花去1000元。出院后,他找福林超市討要賠償,超市負責人承認產品有問題,為賀先生找來廠家的大同代理負責人王經理,可是對方卻不賠償。
就此,記者采訪了福林超市張姓負責人。他說超市只是代賣者,賀先生應該找廠家索要賠償,他已聯系到廠家在大同的代理。
記者隨之與河南濟源市中沃公司“美滋美”大同代理商王經理取得聯系。王經理說,賀先生索要的賠償較高,遠遠超出了公司規定。賀先生的醫院診斷能證明消費者曾經食用過壞食物,造成生病住院治療的事實,但沒說這種壞了的食物就是他們的飲料,所以證據不充分。即便是賠也只能按照國家規定及產品售價的10倍的最高標準賠償,賀先生讓他們支付那么多治療費,他覺得不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