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餐館現榨果汁制作規程
各區衛生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發展局、東湖高新技術開發區教文衛局、市衛生監督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1月4日和1月5日,楚天都市報刊登了酒店鮮榨果汁的系列報道,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并作出重要批示。當前,正值全國開展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的第一階段,為保障市民飲食安全和身體健康,提高我市餐飲業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水平,促進餐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市領導的重要批示精神,現將有關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各區要針對媒體所曝光的食品安全問題,在近期組織對管轄范圍內的酒店、餐館開展一次全面的監督巡查,并結合專項整治第一階段的工作任務,全面掌握餐飲單位現榨果汁制作過程中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使用范圍及操作規程等,排查食品安全隱患。
二、市區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對管轄范圍內賓館、酒店、歌舞廳、茶社、KTV等場所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食品添加劑采購臺賬記錄、食品原料倉庫、果汁加工專間(場所)等。對未取得現榨果蔬汁衛生許可的單位,嚴禁現場加工制售果蔬汁;對發現的未取“QS”標志或標識不全的添加劑要予以封存;對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經營單位,要立案查處。
三、取得現榨果蔬汁加工許可的餐飲單位應規范果蔬汁加工的操作規程。同時,采購食品添加劑時應索取發票等購貨憑據,并做好采購記錄,便于溯源;向食品生產單位、批發市場等批量采購食品的,還應索取食品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現榨果蔬汁是指以水果或蔬菜為主要原料,以壓榨等機械方法加工所得的新鮮果汁或蔬菜汁,餐飲經營單位不得將濃縮果汁調配產品作為現榨果蔬汁銷售。
四、市區衛生監督機構應從即日起開展果蔬汁現場抽樣工作,區級負責抽檢15件,市級負責抽檢20件,檢測結果應于1月20日前上報市衛生局監督處,檢測項目為: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防腐劑、色素等。目前,我國沒有專門針對鮮榨果汁制定的衛生標準,相關檢測項目應結合現場檢查情況,并參照《果蔬汁飲料衛生標準》GB19297-2003和《食品添加劑衛生標準》GB2760的有關規定。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