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提高一次性餐具質量
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于1986年在中國鐵路開始使用,由于鐵路沿線廢棄的各種塑料垃圾給生態以及景觀造成了嚴
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于1986年在中國鐵路開始使用,由于鐵路沿線廢棄的各種塑料垃圾給生態以及景觀造成了嚴重的破壞,于1995年起,全面禁止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在鐵路車站的使用,而用可降解或易回收的材料代替。
1999年1月,經國務院批準,原國家經貿委6號令《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要求在2000年底以前,在全國范圍內淘汰因環境污染嚴重而被列為落后產品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推廣使用易回收、易處置或易降解的環保類型的產品。
2005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國家發改委令第40號)中一次性發泡餐具仍被列入淘汰類產品,并規定禁止投資、進口、生產、銷售和使用。
2006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根據國務院2004年9月份頒發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的有關精神,正式啟動了“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場準入制度”。
從2008年1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生產企業只有獲得QS生產許可證后方可生產,否則將對生產者、經營者以及使用者依法查處。
自從2008年對一次性塑料餐飲具實施市場準入制度以來,一次性塑料餐具的質量得到了很好的提高,對規范行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北京凱發環保技術咨詢中心調查發現,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一次性發泡餐具主要來自無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和經營內容不符的非法企業。這些企業生產的發泡塑料餐盒價格低廉,產品售價遠遠低于正規原料價格,原因是這些產品主要用廢舊光盤、廢舊發泡餐盒或減震包裝材料等廢塑料生產。甚至企業人為加入有毒有害的熒光增白劑以及有毒色母料,甚至在產品模具上赫然刻上欺騙消費者的“降解餐盒”等字樣,產品質量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對消費者健康構成直接威脅,對獲得生產許可證的合法企業的正常經營造成了極大影響。
目前,我國每年一次性塑料餐盒的需求約為150億只,90%以上為塑料餐盒,其中國家明令淘汰的發泡塑料餐盒占一半左右,特別是華東和華南經濟較發達地區,生產和使用占全國半數以上。但是,由于合格的一次性餐盒價格都在0.15元以上,為了降低生產成本,部分非發泡塑料餐具生產企業在生產中使用來源不明的廢塑料并加入大量工業用碳酸鈣、滑石粉、石蠟等有毒有害原輔材料,甚至個別獲證企業生產的產品也存在這樣的質量問題,給監管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為了讓使用、銷售及生產劣質餐盒的單位從意識上根本覺醒,結合“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有關部門以一次性餐盒終端消費市場為起點,檢查零售批發市場和生產源頭,重點打擊有毒劣質餐盒。希望能夠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與共鳴,引導消費者利用法律武器堅決與有毒劣質餐盒說“不”。
此次活動以《食品安全法》作為依據,進行消費維權。通過維權活動告訴有關責任人,如果生產、經營、使用污染食品的包裝,不僅要賠償消費者的損失,還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為經營者敲響了警鐘。活動首次全程依照法律程序,在專家、媒體、律師及公證員等共同配合下完成調查、取證、檢測、曝光以及法律訴訟等工作,避免了證據不全或程序不合法等帶來的問題,使整個過程更具科學性、合法性,為以后非政府機構進行取樣檢測和用法律維權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1999年1月,經國務院批準,原國家經貿委6號令《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和產品的目錄》(第一批),要求在2000年底以前,在全國范圍內淘汰因環境污染嚴重而被列為落后產品的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推廣使用易回收、易處置或易降解的環保類型的產品。
2005年12月,經國務院批準,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國家發改委令第40號)中一次性發泡餐具仍被列入淘汰類產品,并規定禁止投資、進口、生產、銷售和使用。
2006年7月,國家質檢總局根據國務院2004年9月份頒發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的有關精神,正式啟動了“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場準入制度”。
從2008年1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生產企業只有獲得QS生產許可證后方可生產,否則將對生產者、經營者以及使用者依法查處。
自從2008年對一次性塑料餐飲具實施市場準入制度以來,一次性塑料餐具的質量得到了很好的提高,對規范行業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北京凱發環保技術咨詢中心調查發現,目前市場上銷售的一次性發泡餐具主要來自無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和經營內容不符的非法企業。這些企業生產的發泡塑料餐盒價格低廉,產品售價遠遠低于正規原料價格,原因是這些產品主要用廢舊光盤、廢舊發泡餐盒或減震包裝材料等廢塑料生產。甚至企業人為加入有毒有害的熒光增白劑以及有毒色母料,甚至在產品模具上赫然刻上欺騙消費者的“降解餐盒”等字樣,產品質量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對消費者健康構成直接威脅,對獲得生產許可證的合法企業的正常經營造成了極大影響。
目前,我國每年一次性塑料餐盒的需求約為150億只,90%以上為塑料餐盒,其中國家明令淘汰的發泡塑料餐盒占一半左右,特別是華東和華南經濟較發達地區,生產和使用占全國半數以上。但是,由于合格的一次性餐盒價格都在0.15元以上,為了降低生產成本,部分非發泡塑料餐具生產企業在生產中使用來源不明的廢塑料并加入大量工業用碳酸鈣、滑石粉、石蠟等有毒有害原輔材料,甚至個別獲證企業生產的產品也存在這樣的質量問題,給監管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為了讓使用、銷售及生產劣質餐盒的單位從意識上根本覺醒,結合“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有關部門以一次性餐盒終端消費市場為起點,檢查零售批發市場和生產源頭,重點打擊有毒劣質餐盒。希望能夠引起全社會的廣泛關注與共鳴,引導消費者利用法律武器堅決與有毒劣質餐盒說“不”。
此次活動以《食品安全法》作為依據,進行消費維權。通過維權活動告訴有關責任人,如果生產、經營、使用污染食品的包裝,不僅要賠償消費者的損失,還會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為經營者敲響了警鐘。活動首次全程依照法律程序,在專家、媒體、律師及公證員等共同配合下完成調查、取證、檢測、曝光以及法律訴訟等工作,避免了證據不全或程序不合法等帶來的問題,使整個過程更具科學性、合法性,為以后非政府機構進行取樣檢測和用法律維權提供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