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啤酒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1-31
青島啤酒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決議公告 1-31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會議”)于2013 年 1 月 30 日上午在青島召開,本次會議應到董事 10 人,實到董事 9 人,公司獨立董事吳曉波因公務未能出席會議。公司監事、董事會秘書列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孫明波先生召集并主持,會議審議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公司 2013 年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議案。根據 2013 年度公司下屬控股子公司資金需求,同意公司為青島啤酒(珠海)有限公司等 10 家控股子公司向銀行申請的承兌匯票業務和信用證業務提供總金額為人民幣 37,000 萬元的擔保(具體請參閱公司另行發布的擔保公告)。
二、公司 2013 年申請銀行授信額度的議案。同意公司向國家開發銀行等 10 家商業銀行申請人民幣 160 億元的綜合授信額度。
三、青島啤酒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公司”)增資議案。同意將財務公司的注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 5 億元,新增出資人民幣 2 億元全部由公司投入。
四、深圳青島啤酒朝日有限公司(“青啤深圳”)與朝日啤酒株式會社(“朝日啤酒”)及其附屬公司朝日啤酒(中國)投資有限公司(“朝日中國”)進行 2013 年度購銷產品持續關連交易的議案。
同意青啤深圳與朝日啤酒及朝日中國按照《產品經銷合同》繼續進行購銷啤酒持續關連交易,并批準 2013 年度青啤深圳與朝日啤酒及朝日中國進行持續關連交易的年度上限金額。其中,向朝日啤酒出售產品的出口交易上限金額為人民幣 56,074,678 元;向朝日中國出售產品的內銷交易上限金額為人民幣14,468,121 元。有關交易的詳情請參閱公司另行發布的持續關連交易公告。
以上第一至三項議案會議有表決權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第四項持續關連交易議案,本次會議有表決權的董事 8 人,同意 8 人。(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證券上市規則,朝日啤酒為本公司關連人士,同時又是交易的一方。山崎史雄董事作為關聯董事對此交易回避表決)
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3 年 1 月 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