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門檻過低
從白酒相關稅收政策看,目前,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稅率統一為20%,0.5元/500ml的從量計稅依然沒有取消。稅收政策對白酒產品的結構必然產生調節作用,影響白酒產品的定位和走勢。由于靠產量獲取利潤的低端產品得不到稅收政策的支持,加上各方面成本的提高,致使許多管理規范、安全誠信、質量有保障的企業紛紛放棄低端產品,而一些不規范甚至是非法生產的小企業趁虛而入,大量生產低端產品,占領農村、邊遠地區消費市場,這些企業通過偷漏稅等手段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更給白酒質量安全帶來了嚴重隱患。
從白酒產品生產許可制度看,白酒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門檻過低。在全國8824家白酒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中:10人以下企業1569家,10人—30人的企業2464家,30人—50人企業1675家。50人以下的企業占獲證企業總數的66.77%;年稅金10萬元以下的企業共2604家,占獲證企業29.52%(稅金數據系根據企業上報申證材料統計,實際未達到)。今年的全國食品行業專業技術委員會會議上,已經明確提出,對“白酒生產許可證門檻低的問題”要在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中有所體現。
目前,仍有相當一部分白酒企業沿襲著家庭作坊式生產方式。這些作坊式企業大都資金短缺、生產條件落后、衛生條件差、檢測手段不齊全,不能對生產環節加以嚴格控制,產品以低檔、散裝酒為主。
對無證企業查處力度不夠。根據《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文件規定,未獲得食品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均屬違法生產,應該按文件規定進行處罰。國家質檢總局2006年已發布公告,對白酒生產進入查處階段,但由于地方的阻力、就業問題等諸多原因,至今未進行市場查處工作。
標準體系不完善
目前,我國白酒業的硬件設施和管理標準與國家食品衛生標準差距很大,標準化體系不健全,技術標準由于種種原因,長期以來發展緩慢。標準的出臺實效很差,新標準不新,行業技術標準發展不平衡,跟不上行業技術的進步速度。標準之間缺乏系統科學的研究,有些標準嚴重滯后,甚至標準間互相抵觸,這些都遠不能適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也嚴重影響、制約著白酒行業的健康發展,阻礙了白酒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產品更新。
科技發展水平亟待提高
目前,我國白酒業裝備水平相對低下,技術進步仍然緩文章來源華夏酒報慢。不少白酒企業設備老化,檢測手段落后,仍停留在粗放型生產,人工作坊式操作階段。科技發展水平落后的原因一是由于白酒行業被列為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發展行業,科技研發項目得不到國家資金的支持;二是還有相當一部分企業不注重科研投入、人才培養和儲備。由于這兩方面原因限制,白酒業實現現代化生產和科技水平的提高還有相當一段距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