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制問題困擾五糧液發展,白酒霸主地位或將不保
2007年年報顯示,五糧液和貴州茅臺二者在全年營業收入大致相當的情況下,前者凈利潤僅為后者的一半左右,分別為14.69億元和28.30億元。
“與貴州茅臺、瀘州老窖相比,五糧液正出現了全方位的退步跡象,白酒霸主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已經被貴州茅臺取代,濃香領軍企業的地位也很可能在未來5年內被瀘州老窖取代。”國內一名長期跟蹤五糧液的食品行業研究員毫不留情地指出。
專家指出,造成五糧液這種現狀的原因,與其體制有著莫大的關系。據了解,五糧液公司高管人員存在著較為嚴重的交叉任職現象。公司2007年年報信息顯示,目前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部分副總經理、財務總監除在上市公司任職外,仍在五糧液集團公司任職,形成了交叉任職。而且公司并沒有給出解決交叉任職的具體時間表,只是表示要將監管部門的意見向當地國資主管部門反饋。
宜賓國資委對五糧液集團100%控股,考核五糧液管理層也只是在集團層面進行考核,宜賓市根據集團的盈利情況對五糧液管理層進行年終獎勵。
五糧液公司高管年終獎勵不與公司的業績增長相掛鉤,反而與集團的盈利情況緊密相連。
加之五糧液高管的薪酬水平在行業內明顯偏低,年報披露王國春的年薪僅為10.95萬元、總經理陳林的年薪僅為7.08萬元,與貴州茅臺董事長、副總經理144萬元、115.54萬元年薪差的距甚大。如此一來,五糧液高管還有何動力推動上市公司的業績增長呢?
據知情人士透露,五糧液公司上市時特殊的條件下形成了特殊的股權結構,由于經營方五糧液集團不能作為股東獲得收益,五糧液集團和五糧液上市公司之間漏出利潤的畸形關聯交易一直不絕,近年來五糧液的關聯交易愈演愈烈,股份公司的部分利潤通過關聯交易外流到集團。
專家認為,只要同集團之間的巨額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問題一天不能有效解決,五糧液公司的基本面即無法扭轉,投資者也將無法分享“五糧液”品牌王者般榮耀與尊貴所帶來的成長快樂,其公司治理弊端已成為其業績成長的嚴重制約。
品牌控制權下的利益博弈
據了解,目前,五糧液有52個品牌須向集團付費使用。自2001年以來,五糧液每年還需要向集團支付上億元的商標使用費。2001年至2007年,五糧液累計向集團支付商標使用費7.51億元。
業內人士指出,與公司擁有無償使用權的“五糧液”、“尖莊”、“五糧春”、“五糧醇”等四個知名品牌相比,向集團支付使用費的52個商標鮮有全國知名商標或暢銷品種,其商業價值大打折扣。
五糧液在2007年的市場營銷策略為: 在經營中實施效益優先的原則,提高中高價位酒銷量,大幅度壓縮低價位酒產品銷量。顯然,五糧液向集團支付商標使用費的品種應屬于生產銷售大幅壓縮對象。集團貌似投入新品開發支持上市公司發展,實際上卻變成大股東以變賣新品商標標識的形式從上市公司變相取得現金。
據《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籌)招股說明書》對工業產權、商標以及技術專利的公開信息披露:五糧液酒廠已作出承諾——五糧液、尖莊、五糧春、五糧醇等商標無償進入本公司,意味著商標所有權歸屬上市公司。
2001年8月17日,五糧液又發布《宜賓五糧液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商標、標識使用許可費的關聯交易公告》,公告稱,五糧液酒廠將其擁有的“廠徽標識、五糧神商標、蜀糧商標、四海春商標、鐵哥們商標、老作商標、古都商標、八福商標、火爆商標、天地春商標、五湖商標、歲歲樂商標、圣商標、添福商標、亞洲商標”等15個商標、標識有償提供給本公司使用。
其具體結算,按五糧液使用“廠徽標識”的所有酒類產品年銷售收入總額的1.27%計算支付廠徽標識使用費(注:1999、2000年平均支付標準為 1.38%);同時,對上述商標產品噸銷售價在3萬元及以上的產品,每噸支付專項商標使用費1500元;對噸銷售價在1.2萬元及以上、3萬元以下的產品,每噸支付專項商標使用費1400元;對噸銷售價在1.2萬元以下的產品,每噸支付專項商標使用費1300元。
由于協議期滿,如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書面提出不再續約,則協議自動續展至以后年度,因此上述協議一直延續至今,付費商標數目由原來的14個逐步增加至目前的52個,協議有效期已延展至2008年12月31日。
此外,萬商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志表示,五糧液對外公布的《商標、標識使用許可協議》存在法律理解分歧,“五糧液”、“尖莊”、“五糧春”、“五糧醇”四個商標無償使用表達含義不清。
從法理上講,五糧液酒廠在五糧液公司《招股說明書》中承諾:“五糧液、尖莊、五糧春、五糧醇”等商標無償進入本公司,意味著上市公司已經對這些無償進入的商標擁有所有權和獨占排他權。任何上市公司以外的法人、個人要使用這些商標應該向五糧液公司付費。
然而,現實的情況是,五糧液集團及其旗下的相關公司均在使用“五糧液”品牌開展各項業務,同時,公司披露的公開信息顯示,五糧液公司只有商標付費支出,沒有商標特許收費收入。
關聯交易蠶食上市公司利益
盡管五糧液對外宣稱公司與集團存在關聯交易的原因是由于歷史客觀原因造成,公司改制受額度限制(限額上市), 宜賓五糧液酒廠完整的生產經營體系一分為二,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不可避免,但市場對其急劇膨脹的關聯交易金額及其交易定價的公平表示出極度的不安。
據五糧液與集團于2007年1月 29日續簽訂的《經營管理區域租賃協議》:續簽的協議有效期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將宜賓五糧液集團擁有的經營管理區域(包括辦公大樓、多功能館、停車場、食堂、百味園、怡心園、檔案館大樓、紀念館等)的部分區域,租賃面積27,121.32平方米,由宜賓五糧液股份公司租賃使用,年租金2,925.60萬元。按照上述協議界定的租金和租賃面積計算,五糧液從集團租賃的經營區域每平米租金高達89.89元/月,這個價格已經與沿海發達地區的甲級寫字樓價格比較接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