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為何要反對“電子監管碼”?
對于電子監管碼的問題,支持者有之,反對者亦有之。曾經有19家知名食品企業聯名上書有關部門,對推廣電子監管碼表示質疑。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張國強前不久拋出了十大疑問,拷問“電子監管碼”的適用問題,反映了很多企業的聲音。
不理解也好、有質疑也好,強制推行電子監管碼、加入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已經成為必然。《食品安全法(草案)》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家對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實行監管碼制度”,這一規定已經上升為法律。因為這是國務院為加強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建設“兩個鏈條、兩個體系、一個網絡”目標中的一個,即“一個網絡”,就是中國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網。它被視為中國政府要建立的產品質量監管長效機制的重要內容。
但是,面對質疑聲音,我覺得,政府管理部門應該思考的是:企業為何要反對“電子監管碼”?為什么反對聲音大都來自骨干企業?
推動電子監管碼,建立產品質量追溯體系,給產品一個“身份證”,發現問題好尋根溯源,找出“真兇”。政府的目的是為了凈化市場環境、保障產品安全、創造和諧競爭機制、提高企業自律能力,這都無可厚非。
可是,看看目前的監管現狀,目前我們政府管理部門推行的監管手段有這個證書、那個認證,這個標志、那個準入。企業為了生存,不得不疲于應付,還要繳這個費、那個費,增加財力負擔不說,光為了這些證書、標志的審查、檢查,就要付出很多人力、物力,以應付各家“婆婆”。
拿酒類行業來說,目前就有生產許可證、QS認證、條形碼等各項市場準入、管理手段與措施,電子監管碼如何與目前這些已有的管理體系之間進行整合或系統銜接?又如何真正達到有效的過程監控?尚不得而知。
而目前,假冒偽劣泛濫、質量事故頻出、不合格的產品屢現,其中很多是有合法身份、證書齊全的企業。企業能沒有怨言?
何況,企業建立質量追溯體系后,數據要對外進行公布,怎么讓消費者相信該信息是真實的?監管部門如何監控企業公布的信息?對問題責任者實施必要懲罰的程度如何?這些問題都亟待解決與明確,怪不得企業要質疑與反對。
我國正在建立服務型政府,管理也是服務。雖然我們可以說,目前我國產品質量管理要達到歐盟、美國那樣以法律法規形式來規范,還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但是如何站在企業的角度,多考慮企業的實際情況,縮短這個“過程”,是監管部門實施新規的根本。否則,真在終端發現問題,所帶來的社會影響就不是溯源能解決的!“中國制造”在國外屢屢遭到投訴所帶來的影響可見一斑。
據了解,企業的一些意見已被政府部門認真考慮,有的已作出實質性回應。但是,記者從酒類企業了解到,大家更多關心與期望的是,這項規定不要像前幾年的“酒類稅收問題”一樣,管住了骨干、規范企業,不規范的企業照樣我行我素。
其實,我們的企業還是很配合政府部門工作的,反對不是目的。如何嚴格執法,如何理順各項制度統一管理,如何樹立政府的誠信體系,如何建立真正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為企業發展真正“保駕護航”,才是監管部門所要考慮的,也是我們企業的希冀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