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通過審定包裝有了“緊箍咒”
2007-07-20 10:01
白酒
商品過度包裝讓消費者叫苦不迭,也浪費了大量資源和能源。但由于包裝標準的缺失,過度包裝的現象屢禁不止。日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強制性國家標準通過了審查委員會的審定。該標準提出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基本要求、限量要求和計算方法。其中,對部分商品包裝的限量要求屬強制性條款。
據了解,《通則》中提出限量要求的部分商品主要有:飲料酒、糕點(月餅除外)、化妝品、保健食品、茶葉、糧食等六類商品。限量要求體現在這些商品包裝空隙率和包裝層數兩個方面。包裝空隙率是商品銷售包裝內不必要的空間體積與商品銷售包裝體積的比率。標準規定,飲料酒和糕點的包裝空隙率不能超過55%,化妝品和保健食品的包裝空隙率不能超過50%,茶葉的包裝空隙率不能超過25%,糧食的包裝空隙率不能超過10%。
包裝層數是完全包裹產品的包裝的層數,不包括直接與產品接觸的初始包裝。標準規定,飲料酒、糕點、化妝品、保健食品、茶葉的包裝層數均為3層及以下。
標準特別規定,飲料酒、糕點、化妝品、保健食品、茶葉、糧食六類商品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宜超過商品出廠價格的15%。
標準要求,商品包裝要做到材料適當化、材料減量化、結構簡單化,在此基礎上嚴格控制包裝成本。
材料適當化:根據商品的特征和品質,選擇適當的包裝材料;商品包裝宜采用單一材質或便于材質分離的包裝材料;包裝材料宜采用資源比較豐富,可回收利用材料。
材料減量化:在滿足商品包裝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合理設計并適時評估包裝材料的使用,以減少包裝材料的用量。
結構簡單化:在滿足包裝基本功能需求的前提下,簡化包裝結構及功能,不宜采用繁瑣的形式或復雜的結構,不應施加沒有必要的額外功能。
據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多年來,我國商品過度包裝問題十分嚴重,標準缺失是商品過度包裝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此,國家標準委緊急部署,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工業與消費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研究所具體研究和起草商品包裝新標準。新標準中提出限量要求的六類商品,是社會各界在包裝問題上比較關注的商品。根據我國商品包裝的發展情況,還將適時對該標準進行完善,增加一些問題比較突出的商品,同時還將根據情況分別制定限制單一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等。
據了解,《通則》中提出限量要求的部分商品主要有:飲料酒、糕點(月餅除外)、化妝品、保健食品、茶葉、糧食等六類商品。限量要求體現在這些商品包裝空隙率和包裝層數兩個方面。包裝空隙率是商品銷售包裝內不必要的空間體積與商品銷售包裝體積的比率。標準規定,飲料酒和糕點的包裝空隙率不能超過55%,化妝品和保健食品的包裝空隙率不能超過50%,茶葉的包裝空隙率不能超過25%,糧食的包裝空隙率不能超過10%。
包裝層數是完全包裹產品的包裝的層數,不包括直接與產品接觸的初始包裝。標準規定,飲料酒、糕點、化妝品、保健食品、茶葉的包裝層數均為3層及以下。
標準特別規定,飲料酒、糕點、化妝品、保健食品、茶葉、糧食六類商品除初始包裝之外的所有包裝成本總和不宜超過商品出廠價格的15%。
標準要求,商品包裝要做到材料適當化、材料減量化、結構簡單化,在此基礎上嚴格控制包裝成本。
材料適當化:根據商品的特征和品質,選擇適當的包裝材料;商品包裝宜采用單一材質或便于材質分離的包裝材料;包裝材料宜采用資源比較豐富,可回收利用材料。
材料減量化:在滿足商品包裝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合理設計并適時評估包裝材料的使用,以減少包裝材料的用量。
結構簡單化:在滿足包裝基本功能需求的前提下,簡化包裝結構及功能,不宜采用繁瑣的形式或復雜的結構,不應施加沒有必要的額外功能。
據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多年來,我國商品過度包裝問題十分嚴重,標準缺失是商品過度包裝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此,國家標準委緊急部署,由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工業與消費品質量安全標準化研究所具體研究和起草商品包裝新標準。新標準中提出限量要求的六類商品,是社會各界在包裝問題上比較關注的商品。根據我國商品包裝的發展情況,還將適時對該標準進行完善,增加一些問題比較突出的商品,同時還將根據情況分別制定限制單一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國家標準等。
■ 短評:
硬性標準缺不得
曾經風行一時的“豪華”月餅逐漸“隱身”,但在商場里還是可以經常見到“過度包裝”的商品。一個大禮盒,里面只有寥寥幾個粽子,售價竟然高達數百元。為什么身價這么高?還不是因為外面那層豪華的皮!
商品需要包裝,但過度包裝不可取。過度包裝不僅助長社會的浮躁、奢靡之風,更會造成資源的浪費和環境的污染,大量消耗紙張、木材、金屬等自然資源,顯然,這與建設節約型社會的目標背道而馳。
過度包裝為何大行其道?一方面,它還有市場,一部分人喜歡豪華、喜歡氣派,商家自然會投其所好;而另一方面,包裝標準的缺失也是重要的原因。
現在,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即將出臺,無疑將成為一把遏制過度包裝的利器,不僅表明了國家反對過度包裝的決心,更為今后的執法操作提供了依據。
過度包裝是否會自此銷聲匿跡,我們不妨拭目以待。
來源:《華夏酒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