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開瓶費就能實現行業自救?
飯店向顧客收取開瓶費到底合不合理、合不合法?這個曾經引起廣泛討論的話題,最近在揚州再掀波瀾。
據報道,近日在揚州市廣陵區工商聯合會召開的“揚州餐飲業經營管理研討會”上,面對競爭日益激烈的餐飲市場,與會的該市30多位大、中、小型飯(酒)店負責人紛紛表示并發出倡議,呼吁揚州所有餐飲企業抱團收取酒水服務費,以實現行業間的自救。據初步統計,該市已有200多家酒店準備加入收取酒水服務費的行列。(見7月25日《江南時報》)
早在幾年前就有了開瓶費收取之爭,有識之士唇槍舌劍,闡明原則立場,呼吁消費者堅決加以抵制,有關權威部門順應形勢,明確反對酒店擅自收取開瓶費,最終消費者以壓倒性優勢維護了自身合法權益,這可以從許多地區出臺相關政策顯現出來。
然而,就在主流民意——不得收取開瓶費蓋棺論定之時,揚州200多家酒店居然老調重彈,聲稱要抱成一團實現行業自救,給人的感覺就是“酒店行業到了最危險時刻”,孰料半路殺出個程咬金,圍繞著“開瓶費”該不該收,揚州消費者協會和揚州烹飪協會燃起了“戰火”,打起了嘴仗。
本次抱團“自救”的支持者揚州市烹協常務副秘書長邱楊毅認為,餐飲企業在提供飯菜、酒水的同時,還向消費者提供了服務人員的微笑、就餐的餐具、環境等服務,這些都是餐企運營過程中需要計算的各種成本。在這種情況下,餐企收酒水服務費,甚至收一定金額的“開瓶費”,完全合乎情理。
對于揚州市烹飪協會的說法,揚州消費者協會則據理力爭,表示此舉涉嫌違法,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餐企只要向自帶酒水的消費者收“開瓶費”,就侵犯消費者的自由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餐企收“開瓶費”,不但明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消費者自由選擇權與公平交易權的規定,而且還屬于二次收費。
一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他們在互相“攻擊”同時,卻忽視了爭議主體——消費者的存在,有市民表示,酒水本不是飯店的產品,飯館不過倒一下手,價格就至少翻了一到兩倍,這就難怪飯館都謝絕自帶酒水。而如果酒店能把酒水的價格控制在一個消費者普遍能接受的水平,就會有很大一部分消費者不自帶酒水。據知,某大型網站曾做過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消費者反對飯店收取“開瓶費”,并認為收取“開瓶費”是霸王做法的高達93.98%,可見,消費者并不理會酒店那一套。
有一個反常現象,不知人們注意到沒有,其實,賣酒水不應當是酒店的主營,就像賣藥也并不是醫院的主營一樣,可為何賣酒水和賣藥卻成了酒店和醫院的主要經濟支撐?我看,是唾手可得不費吹灰之力的暴利使然。200多餐飲企業要抱團自救,莫非不收開瓶費企業就會關門倒閉?真是危言聳聽!我們認為,餐飲行業賺錢的方法有很多,只要服務到位,將開瓶費控制在一個合理的價位上,相信消費者是可以接受的,餐飲企業果真要實現自救,必須積極拓寬自己的營業面,多找其它合法合規的盈利方式,以此提高自己主營餐飲的收入。而一味打消費者的歪主意,抱著開瓶費不放,必然把自己逼進死胡同,到那時,倒閉在所難免,恐怕不僅僅是自救問題,而是面臨自殺的大問題了。
說到底,收取開瓶費拯救不了餐飲業,你抱團自救,消費者就會抱團抵制,面對龐大的消費群體,誰甘拜下風,毋庸贅言。
[稿源:紅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