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成功推行“學生奶”計劃(二)
海南省學生飲用奶計劃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周曉宏——
“推行學生奶不是亂收費”
開學在即,海南省學生飲用奶計劃協調小組辦公室主任周曉宏日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實施“學生飲用奶計劃”是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學生奶的推廣以學生自愿為原則,不得強制,但推行學生奶也不是亂收費。
周曉宏說,去年,國家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5個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在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中堅決制止學校亂收費的通知”,在這一通知的亂收費欄目中,學生奶不在其列。目前,仍有一些市縣的學校,對實施國家學生飲用奶計劃工作的重要性與意義還認識不足,不太重視,沒有將這一工作列入到日常工作計劃中去。總以為這是一種商業行為,政府不應介入。
周曉宏介紹,學生飲用奶是國家明文規定的一種特供學生產品,飲用消費的是一群特殊消費人群,由一些特定的企業來配送。所以要保證這一產品的來源有一個正當的供貨渠道,由政府核準的企業配送,有質檢部門的產品質量認定。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生產學生飲用奶的企業,必須獲得國家的資格認證。該省各學校要統一按規定執行,并要逐步加強與完善對學生飲用奶的管理工作,要訂出必要的制度,規范學生飲用奶的保存、分發、飲用、飲用后包裝物的統一收集和處理管理。各市縣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監督以確保配送的學生飲用奶的質量安全。
按照國家有關文件精神要求,學校要做好學生飲用奶營養健康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應采用各種形式向師生與家長多做宣傳教育。學生飲用奶應堅持學校引導、學生自愿的原則。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有條件的應給予適當的資助,逐步擴大飲用的普及面,以促進該省“學生飲用奶計劃”工作的穩步、健康、快速、均衡地開展。
周曉宏表示,學生飲用奶是一種價廉保本微利的產品,其配送價格必須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執行。為此,各推廣學生飲用奶的學校,在與配送企業做好飲用奶費收繳工作的同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抬高學生飲用奶的收費與向配送企業攤派收費,違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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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奶
所謂“學生飲用奶”,廣義上可理解為在校專供學生飲用的牛奶,國際上簡稱為“學生奶”。“學生奶飲用奶計劃”,是指由政府提倡并在政府的行政與政策的支持下,通過專項計劃向在校中小學生提供由定點企業按國家標準生產的學生飲用奶。在該項計劃的實施中,國家實行統一的管理,并對定點生產企業的質量標準、銷售方式、銷售范圍、銷售價格和消費對象等都有一定的限制性規定。
二戰以后,日本政府通過立法,推行學生營養午餐加奶計劃。日本戰后的一代人,14歲的孩子平均身高增長了10cm,人均壽命增加了二十多歲。1943年,美國通過相關法令,撥專款開展學生飲用奶計劃。上世紀50年代,美國政府又提出“三杯奶運動”,倡導國民每餐一杯奶,解決了當時美國人普遍缺鈣的問題。印度政府也掀起“白色革命”,大力發展奶業,牛奶的總產量迅速躍居世界第一位,人均占有牛奶量從38公斤增至90公斤,在發展中國家名列前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