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中的葡萄酒
酒,在數千年人類豐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中,扮演了一個十分重要的角色。而中國是世界上最早發明酒的國家之一,并形成了我國最富有民族特色的酒:黃酒和白酒。在史書中有大量關于酒的記載,如:戰國末期韓非子有最早的酒廣告記載“宋人酤酒,懸幟甚高”(幟:酒旗);漢武帝天漢三年(公元前98年)便實行了酒的專賣;在史料中最早的酒價格記載,是漢代始元六年(公元前81年),“官賣酒,每升四錢”。現存最古老的酒:1980年在河南商代后期(距今約三千年) 古墓出土的酒,現存于北京故宮博物院。
關于酒的記載史不絕書,在商代的甲骨文中,便出現我國最早的記載酒的文字。在甲骨文中,“酒”字的寫法有兩種,一是“酉”的單體象形,一是在“酉”字旁加上幾個點,表示液體。
葡萄與葡萄酒的特殊保健功效被揭示后(白藜蘆醇Resveratrol的發現,法蘭西悖論French Paradox),強調“食療同源”的華人,對葡萄酒喜愛有加。
我國最早的葡萄的文字記載見于《詩經》。《詩·豳風·七月》:“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剝棗,十月獲稻,為此春酒,以介眉壽。”反映了殷商時代(公元前17世紀初—約前ll世紀),人們就已經知道采集并食用各種野葡萄了。并認為葡萄為延年益壽的珍品。
但是,中國葡萄和葡萄酒業開始,還是在漢武帝時期(公元前140—前88)。之后,經歷了魏、晉、南北朝時期葡萄酒業的發展與葡萄酒文化的興起;以及唐太宗和盛唐時期燦爛的葡萄酒文化;元世祖時期至元朝末期葡萄酒業和葡萄酒文化的繁榮;清末民國初期萄萄酒業發展的轉折,則是葡萄酒工廠化生產的始端。現在,在中國大陸葡萄酒年產量達30萬噸的規模。
史書中關于葡萄酒的最早記載是《史記.大宛列傳》第六十三,漢使張騫出使西域見聞。之后東漢以至盛唐,葡萄酒一直為達官貴人的奢侈品。如東漢時,據<<太平御覽>>卷972引<<續漢書>>記載:扶風孟佗以葡萄酒一斗遺張讓,即以為涼州剌史。以至于蘇軾對這件事感慨地寫到:“將軍百戰竟不侯,伯良一斛得涼州。”
唐朝是我國葡萄酒釀造史上很輝煌的時期,葡萄酒的釀造已經從宮廷走向民間。酒仙李白在《對酒》(《全唐詩·李白卷二十四》)中寫道:
蒲萄酒,金叵羅,吳姬十五細馬馱。
黛畫眉紅錦靴,道字不正嬌唱歌。
玳瑁筵中懷里醉,芙蓉帳底奈君何。
記載了了葡萄酒可以它像金叵羅一樣,可以作為少女出嫁的陪嫁,可見葡萄酒普及到了民間。
另外,唐朝王績的《題酒家五首》,劉禹錫的《蒲桃歌》,宋朝陸游的《夜寒與客撓干柴取暖戲作》,以及元朝時期的《馬可波羅游記》,元曲、明清小說中都有大量關于葡萄酒的生產、消費的描述。其中最為膾炙人口的是王翰的《涼州詞》:
葡萄美酒夜光杯,預飲琵琶馬上催。
醉臥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會?
而在元朝《農桑輯要》的官修農書中,更有指導地方官員和百姓發展葡萄生產的記載,并且達到了相當的栽培水平。明代徐光啟所著的<<農政全書>>卷30中也曾記載了我國栽培的葡萄品種。
但是,葡萄酒在中國為何沒有象在歐洲那樣深入人們生活?這一直是一個眾說紛紜的問題。
觀點一,由于葡萄酒原料的生產有季節性,終究不如黃酒原料(谷物)的獲取、保存那么方便,因此葡萄酒的釀造技術并未大面積推廣。在歷史(元朝以前)上,葡萄酒的生產主要是集中在新疆一帶,而漢民族對葡萄酒的生產技術基本上是不得要領的。這也是合乎史實和邏輯的一種解釋。
觀點二認為:葡萄酒是舶來品,不是中華文化的原有組分,因此,華人消費葡萄酒也就不具有普遍性。這種觀點似乎民族情結過重,葡萄栽培與葡萄酒釀造技術與西瓜同一時期傳入我國,而番茄、胡蘿卜、馬鈴薯等傳入我國都要晚于葡萄。今天,有誰能說華人不能普遍喜愛西瓜、番茄、胡蘿卜、馬鈴薯呢?
觀點三認為:葡萄酒適配西餐,搭配中餐太牽強。這種觀點又似乎不很了解中華民族的飲食文化,中華飲食的川、魯、粵、潮、浙等八大菜系,風味之豐富,堪比法國葡萄酒。普羅旺斯的魚適配普羅旺斯的桃紅葡萄酒,法國的燒雞可以搭配香檳或白葡萄酒,法國的鵝(鴨)肝可以配法國葡萄酒,中國的雞、鴨、鵝、牛為何不能?他們如何知道這其中的差別?只是我們對這兩者了解太少而已。
當然,作為一名葡萄酒愛好者,大可不必被這些問題所困擾,只要自己喜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