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賊心不死 盜竊水果二次獲刑
(通訊員 安玉芳)光明網訊 已經走出牢獄之門的范江濤還是賊心不死,不思悔過又踏上了盜竊的生涯。9月13日
(通訊員 安玉芳) 光明網訊 已經走出牢獄之門的范江濤還是賊心不死,不思悔過又踏上了盜竊的生涯。9月13日,河南省洛寧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被告人范江濤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范江濤系河南省洛陽市洛寧縣澗口鄉西陶峪村人,2002年11月26日因盜竊罪被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罰金1000元。但其不思悔改,刑滿釋放后又開始走上盜竊之路。
2009年11月份一天晚上,被告人范江濤伙同李國、范光(已判刑)駕駛范江濤的面包車,到洛寧縣印刷廠附近李碾管存放水果的倉庫,李國用螺絲刀將門撬開后,三人盜走40箱蘋果和40箱沙梨,價值5240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范江濤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于被告人范江濤認罪態度較好,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據此,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