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擬禁止種植轉基因玉米水稻大豆
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了《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修訂草案)》,《條例》規定,幼兒園、中小學校園門口道路兩側兩百米范圍內,不得劃定為食品攤區。
《條例》規定,從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應當依法取得許可,通過第三方平臺進行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在其經營活動主頁面顯著位置公示其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或者核準證;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還應當在其網站首頁顯著位置公示營業執照。
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應在容器或者包裝上標注制作時間、保質期或者食用時間提示、經營者名稱和聯系方式等信息。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送餐的,應當加強對送餐員的培訓和管理,盛放食品的容器應當保持清潔,送餐包應當定時清潔、消毒,送餐時應當有防止灰塵、雨水、蚊蠅等污染食品的措施。
本省行政區內禁止種植轉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糧食作物,違者責令鏟除、銷毀,最高罰款20萬元。同時,禁止非法生產、加工、銷售、進出口轉基因或含有轉基因成分的食用農產品,對經營轉基因食用農產品和食品等不按規定顯著標示的,將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經營食品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
進入交易市場銷售的食用農產品應具備產地證明、檢驗合格報告、購貨憑證、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或者地理標志產品證書復印件之一。禽畜類進入集中交易市場銷售的,應附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和檢疫標志。
幼兒園、中小學校園門口道路兩側兩百米范圍內,不得劃定為食品攤區。食品攤區管理單位對食品攤販予以登記,發放食品攤販登記卡,有效期為一年,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小經營、食品攤販禁止轉讓、出租、出借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冒用他人的核準證或登記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健康證明在全省范圍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