脾胃虛寒與飲用和其正有關系?
脾胃虛寒與“和其正”涼茶無關 消費者敗訴-食品產業網
近日,王先生與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馬連道店、北京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濟南達利食品有限公司、陳道明身體權、生命權、健康權糾紛一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法院認定,王先生所患的“脾胃虛寒”與正常飲用“和其正”涼茶不存有直接因果關系,駁回其訴訟請求。
王先生起訴稱,因經常通過電視看到影視明星陳道明代言的“和其正”涼茶廣告,受其影響。王先生于2009年8月在家樂福馬連道店超市購買了30瓶“和其正”涼茶。因北京8月天氣炎熱,王先生每天都飲用好幾瓶。數日后,王先生感覺胃部不適,經醫院確診為脾胃虛寒癥。王先生回家后詳細查看“和其正”涼茶包裝后發現涼茶中竟然含有雞蛋花、夏枯草等藥物成分。而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普通食品不允許添加藥品,此涼茶顯然屬于違法食品。王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家樂福馬連道店、家樂福退還貨款108元;濟南達利公司賠償十倍貨款1080元、醫藥費及誤工費600余元;陳道明對濟南達利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四被告人辯稱,“和其正”涼茶產品是經過國家衛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等部門批準許可的合法產品,王先生稱涼茶產品為違法產品,無事實與法律依據。我方的生產、銷售和代言行為并無不當。另外,王先生無任何證據表明其患病、治療等自述情況與飲用“和其正”涼茶之間存在引起與被引起的因果關系,其訴訟賠償請求不成立。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有如下幾點:
第一,雙方當事人訴爭的“和其正涼茶”是否為違法產品。由于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中并未就合法產品進行明確定義,故應以該產品在生產、制作、銷售、經營、廣告推廣中是否報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進行形式上的審查為準。“和其正”涼茶的生產者濟南達利公司具有生產資質,送檢的訴爭產品經檢驗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家樂福馬連道店有合法的經營資質,在進貨時已對銷售的訴爭產品在產品質量和食品衛生審批方面進行了形式上的審查,并對訴爭產品的《檢驗報告》留存備案,已盡到合理和適當的審查義務。且目前尚無任何證據顯示該飲品系非法產品。
第二,“和其正”涼茶添加藥品行為是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陳道明代言的廣告有無違規問題。法院認為,鑒于我國現行法律尚未明確規定所有食品均須報經衛生部批準并備案,且濟南達利公司在產品中添加藥品是否違反相關規定、陳道明代言的廣告有無違規問題,均屬于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審查和管理的范疇,不屬于民事訴訟受案范圍,法院對此不予審查及處理。
第三,王先生身體受損與家樂福馬連道店、家樂福、濟南達利公司、陳道明的生產、經營、宣傳和銷售行為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問題。王先生在案件審理中出示了購買涼茶和就診的相關證據,根據其就診病歷記載顯示王先生患病是由于:“飲用冷飲較多、平時飲食不節,睡眠差”等原因引發。由此可見,短時間內大量飲用冷飲、平時飲食沒有節制和睡眠不良均系導致王先生身體受損的原因。因此王先生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其“脾胃虛寒”系由于其在正常飲用了和其正涼茶并由于該飲品的所謂“不良藥效”所致,且王先生亦不能提供因和其正涼茶存在質量瑕疵而導致其人身受損的其它證據,故法院對王先生的主張不予支持。
綜上,法院判決駁回王先生的訴訟請求。
王先生起訴稱,因經常通過電視看到影視明星陳道明代言的“和其正”涼茶廣告,受其影響。王先生于2009年8月在家樂福馬連道店超市購買了30瓶“和其正”涼茶。因北京8月天氣炎熱,王先生每天都飲用好幾瓶。數日后,王先生感覺胃部不適,經醫院確診為脾胃虛寒癥。王先生回家后詳細查看“和其正”涼茶包裝后發現涼茶中竟然含有雞蛋花、夏枯草等藥物成分。而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普通食品不允許添加藥品,此涼茶顯然屬于違法食品。王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家樂福馬連道店、家樂福退還貨款108元;濟南達利公司賠償十倍貨款1080元、醫藥費及誤工費600余元;陳道明對濟南達利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四被告人辯稱,“和其正”涼茶產品是經過國家衛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等部門批準許可的合法產品,王先生稱涼茶產品為違法產品,無事實與法律依據。我方的生產、銷售和代言行為并無不當。另外,王先生無任何證據表明其患病、治療等自述情況與飲用“和其正”涼茶之間存在引起與被引起的因果關系,其訴訟賠償請求不成立。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有如下幾點:
第一,雙方當事人訴爭的“和其正涼茶”是否為違法產品。由于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中并未就合法產品進行明確定義,故應以該產品在生產、制作、銷售、經營、廣告推廣中是否報經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進行形式上的審查為準。“和其正”涼茶的生產者濟南達利公司具有生產資質,送檢的訴爭產品經檢驗合格,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家樂福馬連道店有合法的經營資質,在進貨時已對銷售的訴爭產品在產品質量和食品衛生審批方面進行了形式上的審查,并對訴爭產品的《檢驗報告》留存備案,已盡到合理和適當的審查義務。且目前尚無任何證據顯示該飲品系非法產品。
第二,“和其正”涼茶添加藥品行為是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陳道明代言的廣告有無違規問題。法院認為,鑒于我國現行法律尚未明確規定所有食品均須報經衛生部批準并備案,且濟南達利公司在產品中添加藥品是否違反相關規定、陳道明代言的廣告有無違規問題,均屬于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審查和管理的范疇,不屬于民事訴訟受案范圍,法院對此不予審查及處理。
第三,王先生身體受損與家樂福馬連道店、家樂福、濟南達利公司、陳道明的生產、經營、宣傳和銷售行為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問題。王先生在案件審理中出示了購買涼茶和就診的相關證據,根據其就診病歷記載顯示王先生患病是由于:“飲用冷飲較多、平時飲食不節,睡眠差”等原因引發。由此可見,短時間內大量飲用冷飲、平時飲食沒有節制和睡眠不良均系導致王先生身體受損的原因。因此王先生提交的證據無法證明其“脾胃虛寒”系由于其在正常飲用了和其正涼茶并由于該飲品的所謂“不良藥效”所致,且王先生亦不能提供因和其正涼茶存在質量瑕疵而導致其人身受損的其它證據,故法院對王先生的主張不予支持。
綜上,法院判決駁回王先生的訴訟請求。
